塑膠袋亂回收 可重罰6000元

【大紀元8月2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台北市塑膠袋回收量逐漸增加,不過,環保局發現,有些民眾只要是塑膠袋就回收,根本沒有清洗或分類。環保局表示,並非所有塑膠袋均可回收,例如內有鋁箔包裝的塑膠袋就不能回收,必須以垃圾處理,民眾若以塑膠袋回收,依法可處1200至6000元罰款。

環保局第五科科長蘇芳慧昨天指出,塑膠袋回收由94年的年回收11.82公噸逐年增加,目前平均每月回收量已達135公噸。由於塑膠袋可回收處理,不需另外買專用袋裝,清潔隊員發現,有些回收塑膠袋中會雜有垃圾,儼然成為民眾不買專用袋丟垃圾的另一管道。

環保局也發現,有些民眾不知如何分類,只要是塑膠袋就回收,結果根本是不可回收的塑膠袋。蘇芳慧舉例,有些餅乾、零食的包裝袋(例如乖乖等類似的食品包裝 )內部有鋁箔等金屬光澤的材質,目前國內回收技術無法分開鋁箔、塑膠,因此無法回收此類塑膠袋,只能以垃圾處理。另外,清潔劑的補充包雖也是塑膠材質,但有些補充包內有金屬光澤材質,或裡面仍有清潔劑未完全倒完,也不能回收。

蘇芳慧表示,回收的塑膠袋內不可有油脂及垃圾等固體雜質,若是裝豆漿、蔬果、熟食的塑膠袋,只要稍加清洗將水分倒除後,仍可回收。其餘如雜色塑膠袋、PE、PP塑膠材質塑膠袋及輕便雨衣等塑膠材質製品,也可列入回收。


(http://www.dajiyuan.com)
美東時間: 2008-08-19 23:24:17 PM  【萬年曆】
本文網址﹕http://www.epochtimes.com/b5/8/8/20/n22343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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