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邱毅獲勝訴 管碧玲:所有女性的勝利

【大紀元8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十四日電)立法委員管碧玲控告立委邱毅公然侮辱案,邱毅一審被判有罪,管碧玲今天肯定法官對性別平權的貢獻,也建立公開貶抑女性外貌有罪判例,這是全體女性的勝利,也是對任意批評女性容貌的男性沙文主義者的一個警訊。

2005年十一月十八日於立法院議場外,管碧玲、王淑慧以行動劇諷刺邱毅多次爆料不實的記者會時,邱毅則以「長得那麼醜」、「人醜心也醜」等惡意言論,公然批評管碧玲與王淑慧,並在後來的記者會與電視直播節目繼續批評,管碧玲因而對邱毅提起公然侮辱告訴。全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判處邱毅應執行刑二十五日,得易科罰金。

管碧玲表示,她不是愛興訟的人,這是她有生以來第一次主動告發的官司;對她個人來說也是個很小的官司,由於邱毅惡意且不止一次對她容貌的批評,她必須給這樣的人一個教訓,也讓所有人知道「女性的容貌不可以任意公開評論」,這是性別尊重的基本價值。

管碧玲強調,判決結果不是她個人的勝訴,而是所有女性的勝利,女人不必為男人而美麗。

她說,每個人對容貌的定義或許不同,但都一定在意他人對自己容貌的評論,這已是人類社會文明的一部分,也是人格自信的基礎,任何人被惡意批評容貌都會受傷,特別是女性,連像她這樣有自信的人都無法超越,何況一般女性。

她又說,長久以來女性被要求必須美麗,但男性卻又儼然天賦公開評論女性容貌的權利,這就是性別不平等,此一判例對性別平權無疑是重要的進步。

美東時間: 2008-08-14 05:35:11 AM  【萬年曆】
本文網址﹕http://www.epochtimes.com/b5/8/8/14/n22285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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