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謝正華綜合報導)吉林省通化縣李淑珍因不願意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而在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多次遭到非法抄家、勒索、非法勞教、毒打等迫害。零七年一月三十日與丈夫到單位打聽取暖費一事時,被警察劫持到通化縣公安分局非法審問,回來後大小便失禁,從此再也起不了床,於零八年正月三十含冤離世。
李淑珍,女,五十八歲,原通化縣林業局下屬單位華鑫木製品公司職工,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原有的疾病不治而癒,身體健康。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李淑珍被人惡意舉報,被非法抄家搜出一張傳單,警察造假,弄了很多傳單,用訂書器訂了厚厚一本傳單,將李淑珍非法關押在通化縣看守所。
李淑珍在看守所煉功時,經常被警察王立平打罵,被警察姜敏華用噴水器噴。在看守所裡,李淑珍絕食抗議,警察王立平(看守所副所長)指使犯人端來洗腳水,倒上奶粉攪和,王立平再吐上幾口吐沫,強行給李灌食。李被迫害成心臟病,吐了兩天血,嚇的警察們停止野蠻灌食。非法關押四個月後釋放,通化縣公安局政保科丁繼生向其家人勒索了三千元(沒有收據)。
零一年四月八日,李淑珍依照憲法權利進京上訪,通化縣公安局的金明烈、鄭榮與李淑珍的丈夫去北京接人,他們往返的路費都由李的丈夫承擔,還向他勒索一千一百元錢。李淑珍隨後被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吉林省長春女子勞教所三大隊。
在勞教所警察為了強制轉化李淑珍,由三人以「幫教」為名連續二十四小時不讓其睡覺,警察金麗華、霍燕對其拳打腳踢、打耳光。勞教所有的活兒,她不能幹,警察孫佳對她又打又罵。李淑珍煉功被大隊長付玉芬拳打腳踢,導致胸痛、腳痛。她還曾被副大隊長席桂榮用電棍電,因電流反到席桂榮手上,席才扔掉電棍。
零三年三月五日長春有線電視插播法輪功真相後,長春女子勞教所加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有一位大法弟子被強制轉化時,一個月不讓睡覺。李淑珍在內的十八名大法弟子聯名上書勞教所要求停止迫害,此事震驚勞教所。勞教所派五、六名男管教進入三大隊,將十八名大法弟子逐一叫到管教室,用電棍電、拳打腳踢,還將十八名大法弟子逐一關在各個寢室毒打迫害。
夜間,法輪功學員們被毒打的聲聲慘叫聲,把在押的一個基督徒嚇的犯了心臟病,下半夜男警察們打累了停手,但女警察霍燕繼續行兇。女管教使用的兩個廁所裡面又間壁了一個小屋,地、牆是黑磚,上、下放了兩張單人床,地面三尺多寬、二米多長,昏暗的小屋也稱「小號」,就是那時建的,用來迫害三大隊堅定的法輪功學員,綁床、灌食等都在「小號」,警察稱不「轉化」不「出爐」,就是無限期關押在「小號」。
李淑珍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女子勞教所三年期滿時,警察問她「上沒上當」?李淑珍不順從惡警回答,又被加期迫害七天。
由於原來單位華鑫木製品公司一直未給李淑珍交社會保險,再加上李淑珍被非法勞教三年,回家後,個人無法承擔兩萬餘元的社會保險金,到了退休年齡沒有勞保工資。
零七年一月三十日,李淑珍與丈夫到勞動局打聽倒閉單位發放取暖費一事,李坐在勞動局大廳長椅等候,李的丈夫去詢問,回來時李已不見了,李的丈夫到處尋找她。 直到下午四點鐘,李淑珍竟被通化縣公安分局的車送回家,警察趙存缽(主管利民社區)說,你家屬迷路了,我們把她送回家,並介紹了另一人:這是公安分局的副局長(經核實叫林斌),還說,明天你拿戶口、身份證到三合堡那個社區去拿二百元錢。當時,李的丈夫還好一個感謝,等他們走後,才知道不是那麼回事兒,他們把李淑珍劫持到縣分局非法審問,還關到廁所非法搜身,遭到李淑珍的抗議沒搜成,也沒審出什麼。但從此以後,李淑珍大、小便失禁,再也起不了床,生活不能自理。
此後,社區民警、分局警察多次到家騷擾,李淑珍搬了三次家,每次搬家後都有人去騷擾、蹲坑監控。李淑珍始終在惡黨人員的騷擾等迫害中度日,於零八年正月三十含冤離世。李淑珍去世後第四天,民警還到家去騷擾,鄰居們氣憤的說:「人都死了,還到家瞎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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