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機延誤半夜回台 港龍75元港幣打發

【大紀元8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文儀/台北報導〕讀者向本報爆料指出,美國及香港的外籍航空班機延誤,卻未妥善安排旅客食宿或交通,向業者抱怨卻未獲及時回應。民航局表示,即使是外籍航空,民航局仍可協調業者處理補償。

讀者馬小姐指出,7月6日晚上八點多,欲搭乘港龍航空由香港飛回台北,但該班機延誤,航空公司安排她轉搭晚上十一點的國泰航班,她希望業者安排接駁車等補償,結果業者只給了七十五元港幣(約台幣三百元 )的餐券,讓翌日凌晨一點鐘才到桃園機場的她,只好和兩個陌生人共乘回到台北市;她到港龍、香港旅遊局投訴,都未獲積極迅速回應,一個月下來沒消沒息。

港龍航空昨天表示,當天航班延誤是因香港機場實施交通管制,屬於不可抗力因素,已盡力安排旅客及表現誠意,並對服務不週致歉,接到馬小姐投訴後,已在7月廿日及8月7日以電子郵件回覆,並願意補償桃園到台北市的交通費用。

另有一名留學生投訴,搭乘美籍航班前往紐約,結果前段班機因颱風取消,業者安排轉由經首爾轉機,結果該班機延誤,讓他沒趕上後段班機,相關安排又一再變更,業者不賠償,也未提供食物及住宿,實在太不負責。美籍業者在台代理旅行社昨天則表示,班機延誤的食宿提供及賠償,都必須視當時狀況決定。

民航局指出,颱風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航班延誤,航空業者無須負擔賠償責任,但必須提供轉機安排等必要協助;航班延誤導致旅客無法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航空公司也應安排交通工具或補償交通支出。

申訴外籍航空 可求助民航局

民航局強調,旅客對外籍航空的申訴,即使發生在台灣境外,民航局都可以協助要求其在台分公司或代理業者轉告總公司回應,過去的經驗顯示,業者若理虧,都會補償旅客。


(http://www.dajiyuan.com)
美東時間: 2008-08-11 22:12:58 PM  【萬年曆】
本文網址﹕http://www.epochtimes.com/b5/8/8/12/n22250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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