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金華
謝金華:奧運前我被拘留三次

【大紀元7月26日訊】我是上海市浦東新區機場鎮濱海三村張家宅20號48歲女農民,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之前我被上海公安機關三次行政拘留。第一次6月25日至30日五天,第二次7月3日至13日10天,第三次7月13日至7月23日10天。

2007年10月12日,我家有307平方米私有住宅被韓正市長為首的上海市政府搶走。我多次到北京向中央政府控告上海的腐敗問題,想不到上海駐京辦人員誣陷我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擾亂公共場所秩序」。

我認為上海市政府中的少數人成為搶奪農民財產的腐敗分子。我無奈之中也想學楊佳把貪官全殺掉,但是以暴制暴不可取,如果有機會我想去香港、台灣申請遊行。我也想到美國國會參加聽證會,到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控告上海的人權問題。

謝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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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美東時間: 2008-07-26 10:36:04 AM  【萬年曆】
本文網址﹕http://www.epochtimes.com/b5/8/7/26/n22056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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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聞言論自由-------無民間新聞媒體,國人看到的新聞報導基本是一言堂,網絡屏蔽封鎖細緻入微。

    出國旅遊人數增加------有錢人有勢人不斷出國旅遊,平常百姓毫無機會與能力。

  • 為此,本人決定公開作復:我們認為貴機關以公告形式送達,則應注意公告生效時間為60天;我們動遷地有居住房屋和經營場所,我們願意先騰地,但前提是提供過度房用於居住,同時提供臨時經營場所以維持生計;我們明確:我們解決問題的要求是:「以民為本,依法動遷,先安置經營場所,不影響居住條件,合理補償符合法律規定,下位法服從上位法;希望我們的談話用書信方式,這樣黑紙白字可以避免造假!動遷問題造假實在是太多了,請貴機關諒解。
  • 看了網上熱烈的關於楊佳的討論,我想起了2000年10月中旬,幾個警察對我進行「執法」的痛苦經歷。那天,他們把我銬在他們的辦公室,一直到晚上7、8點鐘,5個警察衝了進來,嘴裡噴著酒氣,一邊罵著髒話,一邊對我拳打腳踢。一個領頭的警察說:「把他帶走。」於是立刻有人給我戴上眼罩,我猜測這是要帶我去他們在淨月潭的刑訊室。剛要上警車的時候,一個警察對另一個警察說:「給他來點刁的,別整死他!」
  • 小伙子楊佳被警察暴打得喪失生育功能,鋌而走險殺死、殺傷數十名警察,一時成為新聞人物。如果是個姑娘,警察會不會手下留情,放她一碼呢?
  • 為保奧運安全,中共如臨大敵,到處草木皆兵,在全國製造恐怖氣氛,而廣大民眾對中共的做法已是極度反感。
  • 這幾天看到網上議論法拉盛事端,瞭解到受中共特務的唆使,在法拉盛街頭的法輪功人士不斷受到親共人員的謾罵攻擊,出現文化大革命式的圍攻批鬥。我正好與朋友有約去法拉盛吃飯,五月二十六日這天便帶上了相機前往法拉盛想看個究竟。
  • 我是一名成都的大法弟子,在2005年和2006年的時候,給來自四川綿竹的兩個工人講了真相,並給他們辦了「三退」(退黨、退團、退隊),另外有一個同事,他不是少先隊員也不是團、黨員,但他相信我講的真相。
  • 一天晚上,剛修煉法輪功不久的我在小區附近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巡邏至此的警察發現。當時我很害怕,倒不是怕自己的安全,而是怕我辛苦得到的真相資料被警察斂去銷毀。我正慾躲避這個女警察,但為時已晚,她迎面走了過來。
  • 記得兒時在大陸,女孩子從小受的教育是「颯爽英姿五尺槍……不愛紅妝愛武裝」。女孩子要舞槍弄棒才能算是「英姿」,整天虎著鬥爭臉參加批鬥會才算是「政治上要求進步」。到了美國我花了多年時間才轉過彎兒來,才知道這不是女人應有的德行。可遺憾的是,這兒仍然有一些婦女……
  • 2008年6月15日上午11:00左右,於法拉盛中美超市門口,我發現一名女法輪功學員被五六名中共幫兇圍攻,這些中共幫兇氣勢洶洶,指點叫罵。我遂上前對其拍照,頓時這些幫兇將我圍住,叫喊著要搶奪我的相機。一名連日來每天出現在法拉盛散播毒素挑動仇恨的人,也是叫罵最兇最惡的人(此人在6月14日法輪功學員大遊行中四處散發仇恨傳單並瘋狂聚眾叫罵,已被大紀元曝光),揪住我的衣服向離超市門口較遠的垃圾箱方向拖,其他幾個幫兇叫喊著跟隨在後,叫囂著逼迫我交出相機。我的直覺判斷:他們將我拖到垃圾箱位置時,如果不能得逞搶到相機,就將實施更為嚴重的暴力。我拒絕交出相機,並喝道:「放手!」在此暴力過程中,一名有正義感的西人路過,向我喊道:「快報警!為什麼不報警?」並指問那些暴徒為什麼實施暴力。施暴的幫兇們可能害怕了,放開了正在撕拖我的手,但嘴裡的惡言並未停止。為了制止行惡,我撥打了911。中共幫兇們四散,其中直接撕拖我的人躲進了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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