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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展中心案今到期 胡志強:依法辦理

【大紀元7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市十五日電)台中市國際會展中心BOT案今天是完工期限,承包商如未能提出履約保證及趕工計畫,依法必須解約。對此,台中市長胡志強今天表示,全案已界定為法律爭議事件,市府已仁至義盡,一切依法辦理,他一定尊重法律專家、主管單位的意見,堅持保護市民的權益。

台中市會展中心案由鄉林建設承包興建,原本今年二月二十八日要完工啟用,因故延期到七月十五日,鄉林並因未如期於二月底前完工,從三月一日起依約每天被罰三十萬元罰金。

市府主管單位經發處今天表示,鄉林在十五日期限前已行文市府,表示願意趕工,並先繳交三、四月份的違約罰款一千八百六十萬元,但對於如何趕工,並未提出具體計畫,如果今天下班前仍無具體承諾,不排除向上簽報,終止雙方合約。

胡志強則說,全案已界定為法律爭議事件,市府主辦單位有市府的看法,鄉林公司有鄉林的看法,今天下班前看鄉林提出什麼資料,希望能提趕工計畫,如果今天沒提趕工計畫,又讓市府沒有完工把握,經發處和市府相關單位,配合法制單位與律師團,會做個決定,大概要到今天下班,市府已仁至義盡,或者等到午夜。該怎麼做,市府會依法辦事。

是否會重新招商,胡志強說,現在不能多談,不能原來安排的事沒有結束以前,又提出新的計畫,即便是心理有打算,現在也不便表達出來。不過看樣子,今天應該不會完工,市府會提出適切的方案,來保障市府權益。

胡志強強調,一切依法辦理,再用嘴講或用書面解釋,都不能解決問題,他已經仁至義盡,依法規定要等到午夜十二時以後,看會不會有奇蹟發生,法律上一定要嚴守,不能事前採取行動,可能主管單位明天會簽文給他看,不過,何時簽文會到他手上也不清楚,因為有一定程序,或許明天中午或下午。他一定尊重法律專家、主管單位的意見,堅持保護市民的權益。

7/15/2008 12:58:30 P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8/7/15/n21919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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