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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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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頁 > 新聞 > 台灣新聞 國務費案 高院駁回阿扁抗告 【大紀元7月14日訊】(據中廣新聞黃進恭報導)前總統陳水扁要求返還國務機要費案扣押卷證,多次遭台北地院駁回,台灣高等法院歷經兩次發回重裁後,今天首度駁回陳水扁抗告。高院認為,當初扣押物是陳水扁同意提出,檢方不是違法取得,顯示沒又有機密可言,陳水扁事後改列機密也有失妥當,因次台北地院無須歸扣押物還。 由於最高法院五月時認定,高等法院審理是否返還扣押物時,不需組成五人特別合議庭,高院這次由三名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陳水扁抗告。高院在駁回理由中指出,檢方當時發函總統府,請府方提供發票,並註明如果涉及機密,請府方以報表代替。但總統府自行提供發票,涉案人林德訓甚至供稱,經由陳水扁允許後,才交出發票,可見陳水扁已認定發票不是絕對機密。至於偵訊筆錄內容,則是法院卷證一部份 ,基於五權分立,法院無須返還。 7/14/2008 6:47:45 P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8/7/14/n21911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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