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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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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頁 > 大紀元評論區 > 以史為鑒 冉雲飛:紅朝楊佳與明代葛成 作者﹕冉雲飛 【大紀元7月12日訊】楊佳殺警察以及他將受到的懲罰,都是我們這個社會的悲劇,也是我們作為同類之痛。生命與尊嚴都值得我們相當之珍視,我們要思考的是這個社會到底出了什麼問題,而使人們的心態逐漸對於殺與被殺,都難得有一種理性的態度。警察之壞,其實也是我們這個制度壞的一種反應。我當然不是為警察其中的惡辯護,他們有他們這個職業應該承擔的風險。警察這個職業由於制度上的許多問題,以及其中一些個體的無良,致使人們對他們的整體評價偏低,整個社會對他們的信任度也空前降低。對一個職業群體產生的怨恨,正在社會上蔓延,這也是楊佳殺人後,有些人稱之為大俠的理由。為什麼會如此呢?除了警察自身的原因外,我們整個社會制度對個人生命和尊嚴可謂相當漠視,才導致了互相之間的仇恨。 明末在一些地方似乎與今天頗有些相似之處,彼時太監宦官專權,苛捐雜稅委實繁多。大名士陳繼儒在《吳葛將軍碑》(下引全出此文,不另出注)裡說:「凡米鹽、果薪、雞豚之屬,無不有稅」,真可謂「自古未聞糞有稅,而今只有屁無捐」。葛成當然不完全是楊佳,但他似乎像楊佳與甕安事件的結合體。當時宦官稅監孫隆苛酷無良,弄得民怨沸騰,葛成簡直不費吹灰之力就將民情「煽動」起來,(葛成)「手執蕉葉扇,一呼而千人響應。時建節方踞葑關稅。一賣瓜者,其如入城也,已稅數瓜矣。歸而易米四升,又稅一升。泣則反撻之。適成等至,遂共擊建節,斃之。」民眾倍受欺凌到何等的地步,才釀成這樣的災禍。中國歷史此種殷鑑甚多,惜乎沒有民主自由之制度的變革,此種事演之不絕,於今為烈。但同樣是處理危機問題的方式,當然很多人也主張強力彈壓,就像今天許多傲慢無禮的官員一般,只是一切拿強力出來壓服,而將暴力之載體警察推到前台,最終釀成大禍,從而也形成民眾對警察這種職業的極度反感。葛成這樣的事,彼時許多昏官當然覺得乾淨絕殺了事,但彼時的太守(相當於今之地委書記或者大市市委書記)朱燮元處理危機事件的能力還算不錯,「獨太守朱公燮元曰:不可。兵以御外寇者也,吾不能鋤奸,以至召亂。若擊之,是重其毒也。且重怒難犯,若之何抱薪救火哉!」朱首先是自責,然後說自己執政不良惹起的事,若因此再彈壓,是犯了雙重的錯誤,何況民眾洶洶,一旦彈壓,無異火上澆油!當今官吏與之相較若何,讀者自不難判別。不特此也,朱太守還「率僚屬連騎入市,呼諸百姓而慰之」,因此將孫隆的下屬糾繫於獄,而葛成則一人做事一人擔,「始事者成也。殺人之罪,成願以身當之,幸毋及眾也」。因此入獄,入獄後成千上萬的老百姓給他送吃的東西,富商巨賈也絡繹而至,而葛成則分散給諸囚而卻之。但民眾依舊為其樹碑立傳,稱之為「葛將軍」。 這則故事後來被葉公好「農」的紅朝輯為《葛成抗稅史料輯注》(陳學文)而廣為傳播,葛成之義當然不用說,但也說明沒有好的制度,出再多的葛成也沒有用,只有徒添悲劇。同理,楊佳的遭遇值得深加同情,受害受傷之警察亦應獲得同情,兩方面都是悲劇,但為什麼這樣的悲劇屢禁不絕,在中國歷史上不絕如縷呢?我們要找到根除這種治亂循環、以暴易暴的解決問題的方式,舍民主自由之制度,則無有他途。 2008年7月11日8:24分 ──轉自冉雲飛博客(http://www.dajiyuan.com) 7/12/2008 8:25:17 A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8/7/12/n21886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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