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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允仁:災難在何種意義上才會促成國家的進步
——對舉國動員體制和抗災文化的反思

作者﹕許允仁


【大紀元6月25日訊】對於「多難興邦」這樣一個流俗的說法,作者在內心裡一直並不是那麼認同。災難就是災難,災難對於受到災難傷害的個體來說是一個悲劇,意味著他作為個體生命的最為珍貴的價值,受到了無可換回的損害。正是災難的這種無可逆轉和挽回的悲劇性,震撼著我們的心靈,激發起我們作為脆弱的易受傷害的個體生命對同樣的生命的真摯的同情。而所有熱切地想要將「壞事」轉變為「好事」,要用災難來激發「民族精神」的高亢話語,似乎都有著某種用國家民族的宏大的集體敘事,來壓倒和遮蔽基於本真內在體驗的個體敘事的嫌疑,從而無助於我們在一種純淨的悼念中來思考,災難究竟毀滅和奪走了怎樣一些我們所珍愛的價值。

那麼,不是站在受災難傷害的個體的立場上,而是站在民族生存和發展的某種集體主義的視域中來看,「多難」是否一定會有利於「興邦」呢?我們知道,「邦」者,「國家」也,是我們脆弱的個體為了免受傷害的目的而構建起來的政治共同體,那麼,遭受巨大的自然災害的創傷,是否一定會促進國家的進步、成長和強壯呢?

確實,在突如其來的災難面前,人性中光輝的一面有機會得以閃耀,使我們獲得了在庸常的生活中無法獲得的感動,但是,災難同時也激發了人性中黑暗和邪惡的一面,而且,不管是人性中的美好還是黑暗的這種強烈顯現都是短暫的,它們很快都會退隱到平庸的日常生活中去,談不上對整個國家的存在方式產生什麼實質性的影響。

災難也確實增加了人們相互間的共通感。在哀悼日,我們看到有無數人在那兒異口同聲地振臂高呼:「中國加油!」,「中國人是不可戰勝的!」不少80後、90後的青年人為此深受鼓舞,他們相信,這樣的萬眾一心的場面,是中國將要崛起的徵兆。但45歲以上的人則普遍地對這樣「感人」的場面有著極強的免疫力,因為,在反右、大躍進和文革中,在黨領導的各項轟轟烈烈的群眾運動中,他們曾經投身和陶醉在比此熱烈百倍的廣場效應之中。

極左革命導致的慘禍(這樣的人禍的慘烈程度,要超出汶川地震的幾十倍、幾百倍)告訴我們:民族和國家的健康成長,不在於營造萬眾一心的熾烈的廣場效應,這樣狂熱的場面除了能夠給呼叫口號的群眾帶來某種心理上的強壯感之外,與國家的真正的強大和堅固毫無關係。相反,它很容易因為非理性的衝動,給整個民族帶來政治上和經濟上的巨災大難。

一個國家的堅固和強壯,不在於它有能力煽動各種非理性的狂熱,有能力營造群眾在廣場上的當下的共通感,而在於它能否將自己建基在人與人之間永恆存在的先天法理的磐石之上,在於它能否使自己的每一個行為都是出於保護公民權利的需要,從而獲得公民的理性認同。

就如王石先生所說的,中國是一個自然災害多發國家。史書顯示,每一次重大的自然災害都會引發一些我們早已十分熟悉的情景:總會有一些官員為了「穩定」和省事,為了保住自己的烏紗帽而竭力掩蓋災情;另一些官員則不惜丟烏紗帽也要將百姓的痛苦達於上聽。有一些皇帝會因災害而反省自己的行為,下罪己詔;另一些皇帝則會因大臣報告了壞消息而懲罰他們。但不管如何,每一次大災,政府總是或多或少地會賑濟災民,因此,每一次大災最後都會以對皇恩浩蕩的讚歌作為終結。而在這一過程中,我們看不到國家的根本制度有什麼真正意義上的進步。(即便有時大災引發的民怨導致了改朝換代,同樣在政治上沒有帶來任何新東西。)

當然,一個國家的自然災害頻發,久而久之自然會對它的政治文化產生某種特定的影響。有些歷史學家就將古代中國文明稱為治水文明,這種觀點認為中國的基本政治形式:君主集權的大一統國家,是為了最大限度地動員和集結人力,來治理定期氾濫的黃河的過程中形成。確實,對於居住在大河流域的農業社會中的人民來說,對週期性發生的將會徹底沖毀他們的莊稼和房屋的洪水的恐懼,無疑將會成為其最深刻的生存恐懼之一。

在這兒,我們可以看到,抗災文化與權利文化的核心區別之所在。人之所以要結成某種政治共同體的目的,是因為人作為個體存在的脆弱性和易受傷害的特徵,在這一點上,兩者是相同的,但是,在判斷傷害個體的主要危險來自哪裡這個問題上,兩者則出現了重要的分歧。在抗災文化看來,這種傷害我們的危險性主要來自於外部的自然災害(或者是外族入侵,在面對外族入侵時,抗災文化就成為抗戰文化,這二者在本質上是一致的),為了應對這樣的來自外部的危險,人們必須團結起來,必須將自己完全徹底地交給一個統一高效的權力中心支配,只有這樣,才能達到萬眾一心,眾志成城的效果。

而對最早發源於歐洲,最後成為憲政政治基石的權利文化來說,傷害我們每一個敏感和脆弱的個體的最大的危險,不是來自共同體的外部,而是來自共同體的內部,來自於先天地具有有罪性和有限性的我們自身。對我們每一個個體來說,政治上最大的危險性來自於跟我們有著完全相同的本性的他人和由人所構成的組織。從權利文化的視域中看出來,這種傷害我們的危險性,不僅僅來自社會中的陌生人,它更可能來自熟人,來自於和我們朝夕相處的親人,來自於在組織中有權力支配我們的上司和領導,而這個社會中最危險的存在者,無疑是那些壟斷著暴力的使用權的人,即在傳統的政治文化中被歌頌和膜拜的政治領袖。

因此,和抗災(戰)文化截然不同,權利文化降低危險性的方式,不是號召人們不分你我地抱成一團,以提高和某種外敵作戰的整體戰鬥力,而是,在你的權利和我的權利之間不斷地劃分出更清晰的界限,不斷地去形成更加細緻的制度性規則,並用整個社會的強制力去支持這些規則,以保護個體的權利免受他人的傷害,免受由人構建的各種社會性組織的傷害。

一支文明的真實的生存處境,無疑會對其政治文化產生重要的影響,假如它處在人類尚未征服自然的前工業文明階段,又處在自然災害多發和易受外族入侵的環境中,它就很容易產生抱團的抗災(戰)文化。反之,當一支文明完成了征服自然的工業革命,而其當下的國際政治環境中又沒有緊迫的外族入侵的危險的話,那麼,正是它目光向內,發展權利文化的最好的契機。

假如說,我們將制度建設的基本價值取向是,不斷地更明晰更細緻地劃定人與人之間的權利關係的政治文化稱為憲政政治,那麼,一種舉國動員,不惜一切代價地將全社會的人力物力集結到一個權力中心的統一支配之下,以緊急應對某種外來危險的政治體制,也可以被稱為極權政治。

眾所周知,以黨國合一的體制構建起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屬於後者。這個體制的運作邏輯和精神特徵,集中地體現在它的國歌之中: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把我們的血肉築成我們新的長城;
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
每個人被迫著發出最後的吼聲。
起來!起來!起來!
我們萬眾一心,冒著敵人的炮火,前進!
冒著敵人的炮火,前進!前進!前進!進!」

這段由田漢寫於1930年代的《義勇軍進行曲》的歌詞,作為那個全民抗戰年代的時代精神的集中反映,確實是雄渾感人,字字珠璣。但是,在共產黨的主導下,將它由電影的主題曲上升為國歌,將集結一支義勇軍,集結一支戰爭敢死隊的邏輯,變為構建整個國家的邏輯時,致命的偏頗就發生了。

我們看到,這段歌詞中,用了四個「起來!」,四個「前進!」,最後,還要再加一個「進」。在國歌中,這本來就是借用自《國際歌》的「起來」二字,在激昂的旋律中的反覆詠唱,變成了黨對每個國民的一次次無法抵禦的召喚和鼓動,而黨集結人民的理由是,我們已經遭遇了威脅民族生存的死敵。於是,將所有的個體凝結成一個統一的集體,面向一個共同敵人的「萬眾一心」的集體性存在,變成了黨國體制下中國人民的基本存在方式。[1]

舉國動員體制要求國民交出的不僅僅是他們的財產,而且是他們的「血肉」,不僅僅是他們的「血肉」,而且是他們的整個靈魂。因為,既然要求「萬眾一心」,那麼,誰有了「二心」,就成了異端,自然而然地成為整肅和消滅的對象。這樣一種體制要能夠存在的關鍵,就是需要有足以威脅民族生存的敵人,而指明和製造敵人的任務,則由黨,更準確地說是由黨的領袖來擔當。

這樣的敵人,可以是敵對的政治黨派(在鎮壓反革命中消滅的國民黨反動派);可以是階級的敵人(三大改造);可以是民族的敵人(如抗美援朝時的美國);可以是和黨有「二心」的知識分子群體(反右);可以是黨內路線鬥爭中的失敗者(如文革中的劉、鄧);這個敵人有時也可以是大自然(如在大躍進運動中)。

在每一次對人民的集結和動員中,黨都將所指的敵人塑造成整個民族的死敵和惡魔。而在這樣的體制中生活了30年後,許多人(包括這個體制中的上層人士)終於開始領悟到,對我們生活在這個體制中的每個人來說,最大的危險原來並不是黨所指的那些敵人,而恰恰是這個時時要求所有的人交出自己的「血肉」和靈魂的體制本身。這一點,僅在毛澤東發動的和大自然搏鬥的大躍進中,就得到了充分的證明,在這場完全由人為因素導致的大飢餓中,導致了3000多萬人的非正常死亡,僅四川一省的死亡人數就十數倍於汶川地震的死亡總數。

正是,基於對這樣的舉國動員的極權體制的危險性的認識,才有了改革開放。改革開放的30年,從總體上看,是法制建設和權利文化漸進生長的過程。目前,中華民族已經初步完成了工業革命,從緊迫的匱乏性壓力下初步擺脫出來,從國際政治情勢來看,又不存在危及民族生存的重大危險,本來應該正是進一步實行憲政化改革的最好時機。

但是,由於執政黨依然沒有完成政治哲學上的根本轉型;由於時光的流逝,從反右到文革,親身受過極權政治的傷害,因而對其危險性有著切膚之痛的一代人正在逐漸地從社會中退隱;也由於經濟上長期以來的高速增長給整個民族帶來的某種虛驕之氣。極權政治的文化基因,彷彿通過隔代遺傳的方式,從隱性的轉變為顯性的,在執政黨和整個社會的肌體內又開始活躍起來。

執政黨和他的領袖似乎在某種程度上,又開始像毛澤東時代那樣竭力追求那些虛驕的象徵性價值,開始熱衷於營造萬眾一心的廣場效應,好讓自己和全國人民都陶醉在裡面。於是,奧運就像「大躍進」一樣,被營造成一次全民族的集體狂歡和精神昇華,奧運火炬也被黨的領袖主觀地賦予了神性的價值,而成了所謂的象徵著民族崛起的「聖火」。[2]

這把在舉國動員辦奧運的過程中升起的「聖火」,讓我們不由聯想到50年前在中國上空高高飄揚的「三面紅旗」。神聖的旗幟必然塑造絕對的敵人,就像毛澤東將「大躍進」、「人民公社」和「總路線(社會主義改造)」當作通向「共產主義天堂」的必由之路,徹底聖化之後,不可避免地就塑造了反對「三面紅旗」的「資產階級右派」一樣,奧運火炬一旦被神化為象徵大國崛起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聖火」,合乎邏輯地它就開始塑造自己的敵人。

它的敵人,首先自然是通過示威遊行的方式,要求更多的信仰自由和政治自治權的藏人,因為他們試圖以「褻瀆聖火」的方式,讓全世界人關注他們的訴求。於是,黨的領袖做出了決斷:西藏問題不是民族問題,不是宗教問題,也不是人權問題,而是,我們和達賴集團之間,分裂祖國和捍衛祖國統一之間的鬥爭。眾所周知,在目前民族主義的意識形態話語中,分裂祖國的敵人就是「死敵」,現任「駐藏大臣」將話說得更加直白:「達賴是一隻披著袈裟的豺狼,人面獸心的惡魔!」[3]

在舉國動員體制下,領袖一旦指明了不屬於人類的「死敵」之後,下面自然而然地就是舉全國之力和敵人進行你死我活的鬥爭,根據「人民民主專政理論」,針對這樣的人民的「死敵」,就必須動用列寧所說的不受任何法律規則約束的「專政」手段來加以果斷的鎮壓[4]。然而,讓我們大吃一驚的是,這一套我們長期以來自以為莊嚴神聖的政治哲學的理念,和自認為天經地義、理直氣壯的使用國家暴力的邏輯,卻使全世界幾乎所有發達的民主國家都跳了起來,剎那間,從歐洲,到美國,到澳洲,一直到日本、印度這樣的亞洲大國,一個就西藏問題向中國提出抗議和質詢的全球性的價值觀聯盟出現了。黨眼中的「豺狼」和「惡魔」,頓時成為各國領袖爭相邀請和接待的上賓,成為全球最耀眼的政治明星,而我們經過人為的聖化之後,主觀認定已承載著民族復興重任的奧運,恰恰為世界各國向我們施加壓力,要求我們反省自己的政治理念和政治行為,提供了一個方便的抓手。

針對這樣一個突然顯現的鬆散的價值觀聯盟,針對奧運火炬在民主國家中傳遞時出現的示威和抗議,特別是在法國多次被搶奪的經歷,黨的領袖再次做出了敵情判斷:最近發生在法國的事情(除了褻瀆承載中華民族復興希望的「聖火」之外,巴黎還授予「豺狼」和「惡魔」以「榮譽市民」的稱號)極大地傷害了中國人民的感情[5],而奧運會前,世界各國針對西藏問題向中國提出的各種抗議,是出於惡意的忌妒,是想要遏制中華民族崛起的一個有計劃的陰謀。

黨國的領袖再次指明了國家和民族的敵人之後,頃刻間,一支向家樂福和CNN進攻的「義勇軍」就通過網絡自動集結起來,世界各國「聖火」所到之處,紅旗招展、吶喊震天、衝突紛起。一時間,中國民族主義情緒之高漲,彷彿就像是要發動近代以來,自西太后縱容「義和團」,毛澤東發動「紅衛兵」之後的,第三次向西方世界的全面進攻。

正在這時,天崩地裂的汶川大地震發生了。巨大的地震災害替代達賴和CNN成了黨國的首要敵人,在第一時間裡,黨國的領袖們就駕輕就熟地開動整個國家機器,將全社會的資源投入到救災之中。對在奧運火炬的全球傳遞中被搞得焦頭爛額的黨國來說,這次終於找到了一個真實的敵人!

細想起來,恐怕一個最富有想像力的天才藝術家也構思不出這麼一個充滿意味和戲劇性的場景切換過程:在第一個場景中,通過奧運火炬在世界各國的接力傳遞,和伴隨著這一傳遞的形形色色內涵不同的抗議,衝突,以及新的敵人的產生和製造過程,將一個處於後極權體制中的黨國的虛榮自大、迂腐顢頇,政治理念的僵硬蠻橫,價值觀的落伍和審美趣味的低俗,以如此形象和生動的方式展示在全世界人民面前,人們栩栩如生地看到,一個經濟上高速增長的大國,在價值觀上卻滯留在受侮辱和受傷害的半殖民地時代,彷彿一個身體已快速長高,但在心智上卻因創傷體驗依然滯留在幼兒階段的巨人,竭力在他人面前賣弄自己的二頭肌以顯示強大,讓全世界的人感到又好笑、又危險。

在第二個場景中,上天似乎又故意安排了某種特定的情形,以讓黨國體制中最具有合理性的部份有機會向世人展示出來,以獲取人們的某種普遍認同。我們知道,舉國動員體制本來就是在應對某種威脅民族生存的重大外部危險時構建起來的,純粹從效能的角度看,那麼,在和一個入侵的強敵進行總體戰時,這一體制的效能可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出來,但是,假如真的發生戰爭的話,那麼全世界的人總會分成二派,不可能所有的人都贊同中國政府的行為(倒很可能大多數人屆時將會仇恨和譴責中國),只有在舉國之力都被用在應對某種巨大的自然災害上時,這種情形才可能發生。

這個時刻準備著「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以便傾全國之力與敵人展開生死決戰的體制,這次終於有機會不是為了任何消滅人、打擊人、壓抑人和改造人的意圖,而純粹是為了拯救人的目的而向世人展示自己的效能和力量。我們看到,議行合一的黨國體制,在平時由於缺乏有效的監督而時時滋生著專制和腐敗,而現在在目標十分明確的緊急狀態下,卻展現出自己驚人的行政效率;「不惜一切代價」、「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萬眾一心,……」,這些在平時令人大倒胃口的煽情的權力話語,在這一特定的情形下頓時覺得順耳起來,對於期盼著早日得到救助的災民來說,或許聽起來還覺得相當的溫暖和感動;對於這支尚未完成國家化,時刻準備著跟領袖指明的任何國內外敵人展開生死決戰的黨軍,此刻我們也一點感覺不到它的危險,相反,大家都為戰鬥在救災第一線的官兵們質樸、勇敢和吃苦耐勞的精神所感動……

在這天搖地動的一剎那,中國政府突然恢復了久違的自信,以前所未有的透明度向全球媒體開放了救災過程,它相信,自己就是為了這一刻而存在的,在救災的過程中,它可以呈現出自己身上最美好的一面。「天意從來高難測」,我們看到,如此突然地,上天就完成了從第一個場景,向第二個場景的迅速切換,使一個剛剛還在全世界面前被眾人抗議、嘲笑的後極權主義的政府,一轉眼就變成了沖在救災第一線的滿含人道主義情懷的政府[6] ,政府和世界各民主國家之間一度十分緊張的關係也有所修復和變得緩和。

當然,場景的轉換並沒有改變這個國家的本質,它的整個體制,以及這個體制建基其上的基本哲學依然沒有變。在它的政治話語中,它將救災看作是黨領導的一場全民戰爭,致力於將這場給許多公民帶來無法挽回的傷害的悲劇,轉變成黨國取得的一個重大的勝利;致力於將救災過程中的每一個正確的行為,以及人性光輝的每一次自發的閃耀,轉變和「昇華」為對黨的頌揚和感恩,對黨國領袖的頌揚和感恩,對黨國體制(社會主義制度)的頌揚和感恩[7];致力於在緊急救災的過程中,不斷擴展中央政府支配資源的權力……

然而,儘管如此,假如我們選擇縱向的歷史坐標作為對比的尺度的話,那麼,和1976年唐山大地震時相比,可以說,30年的改革開放,不管是給整個中國社會還是中國政府都帶來了顯著的進步。我們看到,已有無數文章論述了中國應對巨大自然災害時,行為方式上的這些變化:

其一,政府在發佈有關災害的信息時,透明度大增,而且,這種透明度的增加,非但沒有導致人們的恐慌和秩序的混亂,反而增加了國民的凝聚力。從中不僅僅可以看到政府的進步,也可以看到一般民眾的進步。

其二,允許國外救援隊和醫療隊的進入。儘管政府在做出這一決斷時,並非沒有猶豫,最後,也只是有選擇地批准了幾支救援隊,進入後還似乎在為其設置某種限制,以防止其搶了黨和政府的功勞和風頭。但是,允許國外救援隊進入中國,依然是一個很有意義的突破,反映出政府自信力的增強。

其三,10萬多志願者和眾多非政府組織自發參與救災,形成一支可以和十幾萬軍警相匹敵的救災力量。民間力量自發參與救災是政府將災難信息公開後的非預期結果,雖然政府對非政府組織的擴展依然充滿猜忌,但是,在短期內,眾多的個人志願者、非政府組織和政府在救災時,自發形成的這種有效合作,顯示出政府和社會的共同的進步。

其四,全國哀悼日和下半旗為死難者致哀。[8]

上述的這些進步,除了只具有些許象徵性意義的第四條之外,其他的進步實際上都是在改革開放過程中逐漸積累起來的,只是在應對這場突發災難的過程中顯示出來罷了。而且,它們究竟是在緊急狀態下的偶然的特例,還是有可能上升到制度改良的層面,現在還尚未可知。我們看到,隨著遇難學生家長集體請願等紛爭的出現,政府對輿論的控制正在逐漸加強,一個短暫的輿論開放的黃金時期很快將要終結;另外,政府對在救災過程中出現的非政府組織聯盟的雛形十分警惕,已動用警察力量加以干預,使其解體,這使得認為這次救災將會促使非政府組織大發展的預言,可能顯得有些過於樂觀。

然而,經驗告訴我們,這麼一個重大的社會性事件:幾十萬人親赴災區救援,數億人參與捐款,在24小時連播的新聞面前,全體中國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都心靈為之震撼,情感為之牽動。它不可能不留痕跡地輕輕滑過,而必將對整個中國社會產生多方面的影響。在這篇文章中,我們關注的是,這次災難是否有可能在憲政層面上促進國家制度的改良,因為,在筆者看來,這是中華民族在現階段最重要和最艱巨的使命,也是國家進步的核心含義之所在。

就如我們在前面的分析中已經描畫的那樣,假如我們僅僅只是從最表層的現象來觀察,也許會得出相當悲觀的結論,因為,巨大的自然災害的襲擊,對憲政建設的推進來說,似乎非但不是一種促進因素,反而是一種阻礙力量。憲政建設要求反思權力,認識到權力的危險性,現在當緊迫的自然災害的危險降臨時,政府的權力很容易從人們反思的對象變為依賴的對象,政府也就很容易要求汲取更多的權力、更多的資源,要求人們更多的服從和感恩。

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也要看到,災難的發生,也為憲政建設的推進提供了某些契機:

首先,在重大災難發生時,對政府行為的監督變得更為必要。因為,在這樣的情況下,假如政府做出正確的行為,可以減少災難對人們的傷害,反之,假如做出錯誤的行為,就會擴大災難的傷害,這時,政府犯錯的代價會比平時成倍地擴大,而且,在緊急狀態下,沒有習慣和程序可以因循,是最容易犯錯的時候,所以,這時對政府行為的理性的批評和監督就變得尤為重要。

其次,災難激發個體普遍地進入「面向死亡的存在狀態」,人們普遍地變得更加真實,更加自主,更具有勇氣,對自己的權利也變得更加敏感和更加清醒,這一切都使他們變得比平時更容易自我組織起來,主動地為自己的權利而奮鬥。

再次,災難也使政府變得比平時更有責任感和憐憫心,更容易聽得進別人的合理的意見。(比如,允許國外救援隊進入,就是政府在聽取了批評意見後做出的決定。)人類在巨大災難面前激發出來的團結精神,使有權者和無權者之間比平時更容易超越歧見去達成理性的共識。而且,政府在他因有效地組織救災,受到國內外普遍的肯定和讚賞,因而具有較大的自信時,和因為受到全世界的批評嘲弄變得惱羞成怒時相比,更容易做出真正具有憲政維度上的進步意義的制度創新。

具體地說,在筆者看來,在抗擊這次巨大的地震災害的過程中,有二個地方最有可能成為推進中國憲政建設的突破口:

一是監督政府合理使用賑災款物

眾所周知,公民管束政府的一個核心內容,就是管束它如何收錢和如何花錢。英國的憲政化改革就是從管束國王的錢庫開始的。而英國人300多年前對其國王施加的這種理性的管束,卻是目前的13億中國公民對自己的「人民政府」所無力施加的。議行合一的黨國體制由於自稱自己正代表著「神聖的人民」,因而,除了權力內部的自我監督之外,排斥任何的外部監督。它的後果就是,整個黨國體制具有超強的從社會中汲取資源的能力,而這些被政府汲取資源中的相當大的部分,被貪污腐敗,以及政府官員自我服務的公款消費損耗掉了,在社會迫切需要的各項公共服務的領域,政府則本能地設法逃避責任,壓減支出。針對這種狀態,被尊為「主人」的公民們一直沒有什麼辦法。

而在這次救災中,賑災款物的分配問題,卻為全社會公開監督政府權力的運作過程,提供了一個可能的契機。因為,賑災款物不管是從來源還是從用途來看,和平時政府的資源配置相比都有著自己的特殊性。從來源看,它不是來自強制性的稅收,而是來自人們完全自願的愛心捐助,捐助者和納稅者相比有更大的道義上的權利知道自己所獻出的款物被用於何處;從用途看,它是用於受災者最緊迫的生存需要,因而對它的貪污浪費就構成了對生命的直接傷害。

所以,當政府以幾十萬受傷者和上千萬無家可歸的災民的生命與苦難的名義,發動了中國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捐贈活動之後,同時,也就有了前所未有的道義上的責任,向全體災民,向全國和全世界的捐贈者明白地交待這些財物的最後去處。我們看到,政府也意識到了這一道德責任帶來的巨大壓力[9],所以,在派出中紀委工作組和公佈舉報電話的同時,四川省「5.12」抗震救災指揮部已在近期聘任了首批308名社會監督員。

社會監督員是近年來出現的一種制度創新,這次用在對救災款物發放的監督上是十分恰當的。因為,紀委工作組實施的只是權力的內部監督,一個政府行政單位的救災工作假如通過了紀委工作組的審查的話,那只是向它的上級黨組織有了交待,通過社會監督的方式才可以向災民和捐贈者,向整個社會有所交待。

當然,我們應清醒地看到,目前的社會監督員制度雖然是一個有意義的創新,但依然存在著許多的侷限,這些侷限主要體現在以下三方面:一是監督員沒有足夠的權限。社會監督員都是相關的政府行政部門聘任的,(比如這次監督員就是四川省救災總指揮部聘任的),向行政部門負責,他們只能按行政部門的指令辦事,而無權監督這些部門本身,同時,監督員還被嚴格規定不能向外(比如社會上媒體、網絡)洩露任何調查所得的信息,否則將受嚴處;二是監督員缺乏足夠的專業能力。勝任監督工作需要很強的查帳、審計和社會調查的專業能力,而現在絕大部分監督員都是沒有受過相關的專業訓練的普通市民;三是監督員缺乏激勵。所有的監督員都是做義工的志願者,他從自己查出的問題中,本質上得不到任何好處。正是這三方面的嚴重侷限,使得目前我國的社會監督員基本上還只是行政部門顯示自己願意接受外部監督的某種象徵性制度。[10]

比較起來,我們可以看到,在一個成熟的憲政體制下,在類似情況下,一般可由議會授權成立專門的調查委員會來進行這樣的專項監督,而這個委員會就會擁有調查、審計從國家、省直到市、縣各級抗震救災指揮部、民政局等單位的帳目的權力,並在自己認為必要時,有權向社會公開相關的調查信息;為了使監督有效,議會會專門為該委員會的工作撥款,該委員會就可僱傭第一流的專家為自己服務;在議會中存在的大量的反對黨成員,一心想要給執政者挑錯,因為,一旦挑出錯來,他們就可獲得自己的政治利益,而被僱傭的專家為了報酬和專業聲望也會努力工作。不難想像,在這樣的情形下構建起來的監督制度將會是非常強有力的和有效的。

所以,這次救災帶來的制度創新上的一個可能契機就是,利用這次由於公民湧躍捐贈而形成的政府前所未有的必須將自己使用捐贈財物狀況公開化的道義上的責任和壓力,從擴大監督者的權限,提高監督者的專業水準,和為監督者提供必要的激勵三方面,去進一步推進和完善在中國剛剛萌芽的社會監督制度,並努力使這一在危機中生長起來的制度常態化和穩定化。比如第一步是要使像紅十字會、慈善總會這樣的事實上是半官方組織的財務狀況公開化,最終的目標則是使政府的所有收錢和花錢的行為都處在公民代表的有效監督之下。

二是推動對教學樓垮塌的問責和反思

沒有橫向的外部社會監督,只有垂直的內部權力監督的黨國體制,很容易通過賄賂上司的方式實行貪污,而整個議行合一沒有權力制衡的當權者集團,也很容易將財政收入以一種完全合法的形式,用到自我服務的公款消費上,而在對社會最急需的公共物品的支出上則偷工減料,逃避責任。

這次地震中,教學樓的大量垮塌,上萬名中小學生的傷亡,特別是有一些地區在別的建築物損壞不大的情況下,教學樓首先垮塌。這一悲劇將上述體制中存在的問題,以震撼性的方式向全社會揭示出來,讓我們深刻體會到一種沒有真正被公民用強制性制度管束住的權力的損害社會以自利的必然性。

這一事件可以在多個層面上加以問責和反思。首先,自然是對垮塌教學樓的建築商、開發商、設計師、驗收人員以及相關的教學行政管理人員等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進行調查,但是,問責的核心價值,並非是出於報復的目的而對特定的當事人加以嚴懲,而是為了避免類似悲劇重演,而反思如何對相關的制度加以改良。

它首先關涉到的是建築方面的制度。如提高建築物,特別是用作公共設施的建築物的質量標準,制定和落實更嚴格的公共工程的驗收制度等等;

其次關涉到的是財政方面的制度。目前的黨國體制下的中國政府,可以說是全世界從社會中汲取資源的能力最強大的一個政府,自從實行分稅制之後,每年國家財政收入的增長速度總在當年 GDP增長速度的2到3倍,比如2007年GDP的增長率是11.6%,國家財政收入的增長率則高達32.4%,僅僅從2005年到2007年的2年間,財政收入就從3.16萬億猛增到5.13萬億。而這麼一個拚命從社會中汲取財富的政府,在天天高喊「科教興國」的口號的同時,對教育的支出卻是出奇地吝嗇。財政性教育支出佔GDP的比重,世界平均水平是5.2%,發展中國家為4.5%,國際上人均GDP超過1000美元的國家,很少有低於4%的。中國也在1993年就提出了在2000年達到4%的奮鬥目標,但15年來,這一目標從來沒有達到,甚至沒有接近過。最高是2002年達到3.41%,之後隨著財政收入的增速和佔GDP的比重迅猛增長,財政性教育支出佔GDP的比重反而急劇下降,2004年和2005年分別降為可憐的2.79%和2.82%, 2006年才勉強達到3.01%。我們可以請財政專家計算一下,在胡溫執政的6年來,在親民口號叫得震天響的同時,公車消費每年的增長率是多少,公款旅遊每年的增長率是多少[11],公款吃喝每年的增長率是多少,用於建造政府辦公大樓的經費每年的增長率是多少,而用於教育的支出每年的增長率又是多少?這些數據比一萬個動人的宣傳口號更能科學地說明,這個政權本質上是怎樣的,它對人民的真實態度是什麼?同時,我們還需要認真地反思一下,對於義務教育這麼一項關係國家根本和民族未來的重要事業,汲取財富能力最強的中央財政,包括省級和市級財政都竭力逃避責任,將其推給光發「人頭費」就已促襟見肘的縣級和鄉鎮級財政去擔當,究竟是否恰當?特別是那些貧困地區,其縣、鄉(鎮)二級的財力,根本擔當不起承辦中小學教育事業的重任,而教育經費的嚴重不足,正是這次教學樓因質量不過關而垮塌的一個重要原因[12];

最後,則是從憲政的維度,對這個國家的基本政治構架加以反思。我們上面列舉的這些數據,提出的這些問題,都不是筆者的新發現,而是在每年的「兩會」上,一些代表和委員們年年都要提出的老生常談。誰都知道公款消費的惡性膨脹和教育支出的嚴重不足,已經到了無法容忍和十分危險的地步,但是,為什麼始終無法改變呢,為什麼我們15年前就提出的財政性教育支出佔GDP的比重要達到4%,這麼一個最低的奮鬥目標,非但始終無法實現,而且還離我們漸行漸遠呢?

原因非常簡單,因為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都沒有管束政府如何收錢和如何花錢的權力。在舉國動員的黨國體制下,一切權力都集中在黨的一元化掌控之下,(所以,在人大、政協都建立了黨組,以便將它們置於黨的絕對統治之下,省級以下,黨的書記索性就兼任人大主任,也就是說,自己制訂的財政預案就由自己來批准,這焉有通不過之理,而且,這也必然會使財政預案本身的制定變得更加隨心所欲。)因為,這麼一個體制據說可以防止由於權力制衡導致的扯皮,可以將全社會的資源緊急調動起來去應對某種外來的危險。

這麼一個體制能夠合法存在和順利運行的前提是,各級掌權者集團將資源集中起來之後,能夠按照社會的真正需要而不是按照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則來使用它們。於是,為了證明這一體制的正當性,黨宣稱自己的成員,特別是自己的領袖都是由特殊材料組成的,他們不僅僅在理智上可以洞察和代表他人與社會的需要,並且在道德上是完全沒有任何自己特殊利益的徹底無私的人。或者有時候黨也會使用某種比較「謙遜」的語言來表達這個意思,即黨通過真誠的自我教化,可以使黨員和各級幹部具有更多的上述二方面的「先進性」。

而這次在巨大的地震災害中揭示出來的嚴峻問題,讓我們再一次深刻地認識到,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布坎南在他創立的憲政經濟學中所揭示的一個重要真理:不僅僅在經濟領域,而且在政治領域中,一個竭力討好民眾的政治家、一個需要做出決策的委員會、一個追求權力的政黨,總之,任何個人和政治集團都是按照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則來做出自己的政治行為的。而任何一種政治體制只有建立在這麼一種人性假設的基礎上,它才可能是正當的和有效的。

當我們說掌權者會按照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方式來使用權力時,並不是在對某些特定的掌權者進行道德譴責,而是在試圖揭示某種具有普遍性的人性的真實。這次地震已經讓我們看到,假如將蓋一幢合格的教學樓供他人使用,還是買一輛豪華公車供自己消費的選擇,交給一個當權者或一個委員會完全依憑他們自己的道德良知決策,而不加任何外部管束的話,究竟會發生怎樣的結果。我們看到,不管是中央財政,還是各級地方財政,都是按照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則行事的:哪些稅種油水最大,收起來又最方便,便搶著去收;哪些事花費大,做起來又麻煩,就推給他人去做。在這種搶和推的遊戲中,無疑越是處在權力金字塔的上層就越是佔據優勢,越是在金字塔的底端就越是處於劣勢,它收不到錢卻不得不去做各種自己做不了的事。知道了權力行事的這種本性,也就不難設計出相應的制度來對其加以管束。

一個社會的政治文化,越是深刻地認識到權力行事的這種本性,認識到這種本性深深地植根於不可改變的人性之中,也就越是會明智地認識到,在政治制度的設計時,用權力來制衡權力的必要性。這樣的政治文化是一個國家的憲政制度得以生長的土壤和基礎。

所以說,一種權力假如明智地意識到自己自利的本性,意識到源於這種本性的可能傷害他人的危險性,因而,同意主動接受某種強制性規則的管束,以便於他人監督自己在尊重他人權利,與他人共贏的前提下,來追求自身的利益,這樣的權力就有著高度的政治上的德性;(我們將之稱為第一種權力,這是憲政體制要求政治家的品德)

一種權力假如認識到自己自利的本性,同時,宣稱自己擁有這種本性,但是,不願意主動接受法理規則的約束,這樣的權力無疑具有某種野蠻性和危險性,然而,他既然已公開宣稱自己的自利本性,就激發起別人對他的警覺,因此,通過鬥爭來限制和約束這樣的權力常常並不是最難的;(我們將之稱為第二種權力,這通常是威權體制下的政治家的特徵)

比上述權力更危險的第三種權力是,它明明認識到自己自利的本性,但是,卻口口聲聲地宣稱自己不追求任何自身的特殊利益,因而,是徹底無私的。這種宣稱對於掌握絕對權力者來說似乎有著多方面的好處:一是假如他人相信他的宣稱的話,就會放鬆對他的警覺和監督,二是即便他人不相信,他依然可以強悍地宣稱自己擁有特殊品德,因而拒絕他人的監督,認為只要有道德自律就足夠了,三是他可以更加強悍地以自己是無私的為理由,要求他人也無私奉獻,放棄自己的權利;(在這兒,我們可以看到,承認自己的自利性是一種德性,而宣稱自己的無私性是一種邪惡,明明知道自己的自利性還宣稱自己的無私性,是一種建立在無賴心態上的蠻橫,這是後極權體制下掌權者的普遍特徵)

但是,這樣的權力還不是最危險的,第四種最危險的權力是,他和第三種權力一樣宣稱自己是無私的,要求別人也必須無私。但是,他和後者的核心區別在於,他真的相信自己所宣稱的東西。假如說,後者是在用強詞奪理的方式有意識地欺騙他人的話,那麼,他則陷入了完全的自欺之中。他堅信自己真的是全然無私的;堅信自己對一種不受約束的權力的不擇手段的追求是為了推動歷史前進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堅信自己由於職權而享受的一切都是革命工作的需要;堅信反對和批評自己的人都是惡魔般的敵人,和自己不屬於同一個族類;堅信他人的自私真的是可以通過鬥爭和教育的方式被徹底地加以克服的。這樣的人就是真正的共產黨員,陷入徹底的自欺中的「真誠的」極權主義者。他們在不斷地尋找新的敵人,營造萬眾一心的和敵人進行鬥爭的群眾場面,享受著這種鬥爭中的共在帶來的快感和陶醉。

我們之所以用了這麼多篇幅,來分析掌握國家權力者對權力的自利性的自我認知的不同類型,是因為掌權者對權力自利性的承認,是憲政建設的邏輯前提,假如一個國家的掌權者的自我認知,還處在上述的第三種,[13]特別是第四種狀態,那麼,憲政問題就無法提出,而處在完全被遮蔽的狀態,所有的憲政問題都會在極權主義政治話語下,轉換成神聖的黨和一小撮邪惡的敵人進行生死決戰的問題。

蘇格拉底告訴我們,一個人在認知上的德性體現在「自知其無知」上,我們想要說的是,一個人在政治上的德性就體現在「自知其有私」上。在這篇文章中,我們試圖通過,對在這場地震災害中顯現出來的,權力是如何按照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則行事的,以及由於這種行事方式缺乏有效監督給公民帶來的傷害的分析,來揭示在哪些地方我們迫切需要和有可能發展出約束和監督權力的制度與規則,同時,特別強調了對權力的自利性和危險性的認知。因為,在我們看來,和發展某種具體的監督政府的制度相比,在目前的政治語境中,通過和極權主義政治理念進行不厭其煩的耐心和理性的對話,在朝野之間,在有權者和無權者之間形成對權力的自利性和危險性的共識,也許是一項更為艱難和重要的任務,因為,後者構成了前者得以可能的前提。

是結束這篇文章的時候了,最後,我們總結一下它試圖表達的主要思想:

脆弱的易受傷害的個體為了自我保全的目的才構建了國家,個體的脆弱性體現在它可能受到來自多方面的傷害。一個個體在突發的自然災害(或外敵入侵)面前是脆弱的,但是,他在領袖的權力和「萬眾一心,眾志成城」的群眾面前就顯得更加地脆弱和無助。所以,一個成熟的國家懂得,為了保全脆弱的個體免受傷害,在對付前一種危險的同時,必須發展出一套完整的制度來對付後一種危險;而一個舉國動員體制,則是在對付前一種危險的同時,將後一種危險發展到了不受任何約束的極端地步。一個極權國家和一個憲政國家的區別,就和一個未受教化的野蠻人和文明人的區別一樣,一個野蠻人只知道勇敢地去和外部的危險作戰,卻全然意識不到他自身所具有的危險性。

目前,我們的國家正處在從極權國家向憲政國家,從政治上的某種野蠻狀態向文明狀態轉型的過程中,在這一過程完成之前,對全體公民來說,最大的危險始終來自於一個不受任何強制性規則約束的政治權力所可能加予的傷害。確實,沒有什麼情形(除了外敵入侵)能夠像汶川大地震一樣讓我們切身地感受到一個社會對一個強大高效的行政權的需要了,但是,這並不構成放棄對這種權力加以監督的理由,恰恰相反,上述的分析讓我們意識到,在我們對這種權力的需要增強的同時,對這種權力加以制度性監督的需要也隨之增加了。

當政治領袖和政府官員在災難中做出正確的行為時,公民應該對之加以表揚,但是,這並不構成公民因此須向其交付自己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來表示「感恩」的理由。在「感恩」的問題上,也許中國人應該多向英國人學習,邱吉爾曾先知般地指出了納粹德國的危險性,並領導英國人民取得了反法西斯戰爭的輝煌勝利,而英國人民對這個偉大領袖的「感恩」方式是,戰爭剛一結束,就用選票奪走了他手中的權力,因為,英國人民深深懂得,正是這樣的偉大的戰時領袖,在和平時期非但難以成為好的政治家,而且很容易成為威脅自己權利的危險性的根源。(反觀中國人,正是在「感恩」地將毛澤東捧為「救星」的過程中,將他變成了一個給中華民族帶來巨災大難的「大災星」。)邱吉爾對此的評論是:偉大的人民是不知感恩的。是的,偉大的人民是無須對自己的政治家感恩的,正如主人無須對自己的僕人感恩一樣。

宇宙遵循著熵定律,任何一個文明社會總是處在持續不斷的災害的侵襲之中,地震災害過後也許會有水災,水災過後也許會有金融危機……假如我們不能順利地完成政治哲學的轉型,那麼,每一次災害的降臨都會給舉國動員的極權體制注入新的活力,政府將藉機不斷地擴大自己的權力和無節制地要求人民的順服和感恩,這樣,災害就不僅僅只是破壞我們的物質文明,它還損害著我們的自由與權利,損害著我們的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

只有一個國家的人民能夠深刻和完整地領悟到傷害個體的危險性的多方面的來源,即便是在巨大的突發災害面前,在最需要一個高效強大的行政權的救助時,依然對它保持著高度的警覺;在自己內在心理上覺得最希望依賴政府權力時,仍然在它面前保持著高貴的自主性和獨立性;在主動配合行政權應對危機的同時,不是將權力的大集結和大動員,看作是歌功頌德和諂媚邀功的機會,而是看作是審察和監督權力,並發展出對它的制度性約束的良機。只有做到了這些,災難才有可能為新制度的生成提供某些難得的生長點,才有可能真正地為國家的進步帶來契機;同時,也只有做到了這些,一個國家走向憲政文明的腳步才會變得堅實和不會退轉,這個國家的人民才算是真正地獲得了政治上的成熟。

200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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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馬丁•海德格爾在《存在與時間》中,將個體的本真的存在解釋為面向死亡的存在。而黨國體制下的人們的最基本存在方式,可以被詮釋為是一種面向敵人的「萬眾一心」的共在。正是在面向外部敵人和危險的動員和集結中,這個體制中的人,被賦予了自己的政治身份:是領袖、幹部、黨員、群眾,是積極分子、消極分子,還是反動分子。

[2] 奧運作為全球最大的體育盛會,它代表的是一種生機性維度上的價值,而並不具有任何神性維度上的價值,它應該是歡樂的和輕快的,但並不是神聖的。同時,歷史上許多並不強大的國家,僅僅依憑一個城市之力就成功地舉辦過奧運會,因此,它和國力的強盛和民族的崛起之間也沒有什麼必然的關係。

馬克斯•舍勒的價值現象學認為,每一件在我們生活中發生的事情,都有著它客觀的價值,一個健全的和富於教養的人格,懂得如何完全就其本真的價值來感知和應對它;而一個極權主義人格和一個患有心理症的人格一樣,他總是時時用自己的主觀意願去扭曲客觀的價值,不是刻意地拔高一些價值,就是竭力去抹煞、貶低另一些價值,就是無法純粹地就價值現象本來的樣子來感知和接納它們。

[3] 這和文革中,毛澤東和他的紅衛兵將所有的鬥爭對象稱為「牛鬼蛇神」,納粹將猶太人稱為「蒼蠅、蚊子和臭蟲」的思維邏輯完全一樣。

[4] 所以,合乎邏輯地想要為人民的「死敵」辯護的律師,就面臨著喪失飯碗的危險。

[5] 我們知道,和健全的人格相比,心理症患者的情感特別容易被傷害,他人的一個白眼,一句批評,對其傷害之深,就常常足以在其心中激起想要殺人的衝動,所以暴力犯罪行為常常和心理症聯繫在一起。而極權主義人格和心理症的關係,是一個有趣的,值得另外專門加以探討的問題。

[6] 共產主義本來就是源於某種建基在平均主義基礎上的人道主義激情,在它的精神資源中,從來不缺乏對弱者和受難者的同情,只是馬克思的階級鬥爭理論將對弱者和不幸者的軟弱的同情,轉變成了對有產者的仇恨和剝奪其財產的強有力的暴力革命。(這次在民間自發排列鐵公雞榜等行為中,可以看到這種革命激情的某種殘餘形式。)

巨大的自然災害的降臨,也使得一時間,共產主義的邏輯具有了某種合理性,而開始替代市場經濟的邏輯。等價交換的原則,自利的原則,在這一特定的情形下,突然顯得邪惡和令人無法容忍起來,而被按需分配的原則和愛與奉獻的原則所替代。

只是在緊急救人的抗災第一階段過去之後,當我們看到許多鎮長和村長都在以個人的好惡和親疏遠近的關係在分發帳篷和餅乾,看到災民們排著長長的隊伍等待一日三餐的發放時,才意識到計劃經濟又局部地恢復了,意識到沒有了市場之後的愛與無私奉獻,合乎邏輯地和一個由權力來分配一切資源的制度必然地聯繫在了一起。

[7] 假如說過去,我們在執政黨的自我表揚(比如自稱「偉大、光榮、正確」)中,主要看到的是一種權力的僭妄的話,那麼,現在除了這種因素依然存在之外,我們看到的更多的則是一種「合法性焦慮」。在主流媒體中,充斥著的「某某某的眼淚感動了中國」的煽情大合唱中,我們深刻地感受到了執政黨急於想要塑造億萬民眾對它的政治認同的極度渴望和焦灼。誰都知道(包括這一煽情大合唱的指揮者),這種依靠煽情建立起來的非理性認同的脆弱性和易變性,以及這種煽情可能引發的人們的厭惡和反彈,但是,在執政黨能夠通過政治體制改革和開放性選舉,塑造公民對執政黨和國家的理性認同之前,這是它不得不以一種飲鴆止渴的方式,不斷飲用的一種危險和廉價的替代品。

[8] 許多論者對這一行為所具有的進步意義的評價,在筆者看來有些太過誇大。通過設置全國哀悼日和降半旗的方式對死難者表示敬重,無疑是正確的行為,但此舉並不具有太多實質性的制度創新的意義。《國旗法》第十四條本已規定發生「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可以下半旗致哀。」而毛澤東在延安時期就開創了為革命隊伍中死去的小人物開追悼會的傳統。假如純粹從理論上看,那麼,中共對平民生命的敬重至今為止從來沒有超越過毛澤東的《老三篇》。

按照共產主義意識形態構建起來的黨國體制,從來不缺乏理論上的和儀式上的對平民生命的尊重,相反,它總是致力於在理論上和儀式上將人民抬到一個至高無上和絕對神聖的地位。而這一體制的致命危險恰恰在於,由於它自稱自己正代表著神聖的人民,不願承認自己手中掌握著的權力的有限性和有罪性,不願接受任何其他權力的實質性監督,因而,在它將人民在口頭上和儀式上抬得最高的時候,正是它最容易傷害一個個具體的公民的權利的時候。毛澤東所闖下的奪走數千萬中國人民生命的慘禍,哪一件不是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神聖口號下幹出來的?!

所以說,國務院的這項決定,是開創了國家為在自然災害中的遇難者舉行追悼儀式的先例,但是,從國家尊重個體生命和保護公民權利的制度性進步的角度來看,它只具有些許的象徵性意義,實質性的進步須來自於,為了保護公民個人權利的目的,來限制和約束國家權力的強制性制度的生成。

[9] 不難想像,假如過了一段時間之後,人們回過頭來發現,由於當時緊急狀態下的紊亂,這些款物被大量地貪污挪用的話,那麼,會導致對政府公信力的多麼嚴重的損害。

[10] 從政府部門僱傭社會監督員來監督自己這一行為中,可以看出,政府已開始認識到外部監督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將這一邏輯貫徹到底的結果,就是構建議行分開、相互制衡的政治體制,和容納同一憲政框架下的建設性的反對黨的存在,因為這是構建一種真正有效的監督制度的必由之路。

[11] 據說這次地震發生後,政府已開始嚴格控制公費出國等公款消費,可見在政府內部和高層,也已對這些現象開始警覺和反思。

[12] 像漢龍集團所捐的5所希望小學,香港慈善團體「苗圃行動」在四川所建的61所學校,以及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在四川捐建的169所希望小學都沒有倒塌,其中中科院希望小學與北川中學僅一牆之隔。而地處震中依然完好無損的「劉漢希望小學」教學樓的造價也只有每平方米400-500元人民幣。也就是說,只要在經費上保證教學樓的造價在每平方米500元以上,在管理上保證這些經費不被貪污挪用,保證建築質量,這場悲劇在很大程度上就可以避免,至少是大大減輕。但是,我們的整個看上去轟轟烈烈的舉國動員體制卻沒有能夠做到這一點。

[13] 改革開放之後,執政黨在這一問題上的自我認知,基本上是處在第三種狀態,當它向右擺時就擺向第二種狀態,向左擺時就擺向第四種狀態。

──轉自天益(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6/25/2008 6:46:33 A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8/6/25/n21673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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