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版 訂閱 簡體 繁體 2009.11.27
首頁 台灣版 香港版 評論 大陸 北美 港澳 台灣 國際 財經 科技 娛樂 體育

副刊 文化 旅遊 生活 飲食 醫療 教育 連載 文學 藝術 圖片 音像 移民

社區 資料 專題 網聞 論壇 賀卡 動態 天氣 廣告 突破封鎖 投稿 關於我們
大紀元評論區主頁環球好評專欄文集紀元特稿紀元社論時政評論財經評論外電評論以史為鑒新穎視角九評三退一吐為快文化學術自由廣場爭鳴商榷文藝娛樂編讀往來感悟隨筆諷刺幽默

首頁 > 大紀元評論區 > 自由廣場

基督徒鄭恩寵就張明選牧師被拘一事聲明

作者﹕鄭恩寵 董國箐


【大紀元6月24日訊】中國基督教家庭教會聯合會會長張明選牧師和他的翻譯於2008年6月18日12時08分,應約與歐盟議會議員會面,途中被北京警方無理綁架和扣押31個小時後於2008年6月19日晚上19時35分獲釋。

我們認為:「基督教家庭教會是自該教誕生以來信徒信仰生活的基本形式。在中國《憲法》和法律中沒有一條禁止家庭教會的客觀存在。公民在法律無明文禁止的情況下,充分享受宗教信仰自由」。

《憲法》和法律沒有明文禁止中國公民與合法到中國的外國公民接觸。見到外國議員和官員法律沒有規定是少數中國官員的專利。

北京公安機關上述行為屬違法行為,這是人治社會的現象,法治國家不可能犯這個低級錯誤。

馬克思、列寧認為宗教是鴉片,這是前人錯誤言論。中國公民有信仰基督教或者其他宗教的權力,也有不信仰宗教的權力。同樣中國公民有信仰馬列主義的自由,也有不信仰馬列主義的自由。

我們認為:在中國法律明文規定並宣佈基督教家庭教會違法前,所有基督教家庭教會在《憲法》宗教自由框架下一切活動均屬合法。

上海基督徒:鄭恩寵
上海基督徒:董國箐

2008年6月24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6/24/2008 7:22:10 A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8/6/24/n2165975.htm

紀元導航主編信箱推薦給朋友打印機版
相關文章

  • 鄭恩寵等要求調查巨額土地出讓金 (2008年6月23日)
  • 鄭恩寵:喜從天降 (2008年6月23日)
  • 鄭恩寵、段春芳聲援黃琦 (2008年6月20日)
  • 中國地下教會領袖欲見歐盟官員被拘捕 (2008年6月19日)
  • 鄭恩寵:六四和蔣經國政治反攻 (2008年6月17日)
  • 鄭恩寵:馮正虎被拘的法律思考 (2008年6月12日)
  • 鄭恩寵:祝王丹哈佛畢業 (2008年6月9日)
  • 鄭恩寵:和諧要包容 (2008年6月9日)
  • 鄭恩寵:韓正的禮物 (2008年6月5日)
  • 段惠民案鄭恩寵的代理詞 (2008年5月31日)

    相關專題

  • 中國宗教迫害



  • © 2000-2009 Epoch USA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