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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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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0日訊】自去年十一月中遠輪船公司貨輪釜山號漏油事件發生後,加州政府展開了一連串的立法,加強有關單位對此類事件的緊急應變能力,將造成的損失降至最低。 同時,該提案將強制各地方政府,對此類漏油事件訂定互助協議。除攔阻油污、防止擴散外,提案也要求對船隻擱淺、互撞或被撞事件,建立預警機制,並縮短漏油事件的回報時間。雷諾的提案將改善回報延遲的情況,汰換老舊設備,善加利用當地回報人機制。 由於釜山號所漏出的燃油超過五萬三千加侖,事後搶救撈起的燃油卻僅有二萬加侖,相關政府單位的第一時間應變能力也備受各界批評。依照目前的法規,船隻業主與承包商必須負責清除漏油,雷諾指出,他的提案能夠改善這種情況。他表示,對舊金山灣這樣潮汐分明的海灣,政府需要更強的攔油技術,防止油污擴散。 另一項由州參議員米格登所提出的SB 1056號提案,也於同日獲得通過,將交付州眾議院聽證。該提案要求漏油事件回報人趕赴現場的時間,由六小時縮短為二小時。(http://www.dajiyuan.com) 5/30/2008 10:19:37 A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8/5/30/n21360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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