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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日常生活法律問答之五十三
雜貨店對於手推車滑走造成的傷害不負責任

【大紀元5月2日訊】(編者按:本欄作者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職休大,是法律系的教授。社區華人以及新來的移民往往對於美國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對於每天都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感到迷惑和困擾。本報今後將陸續刊登他的專欄,以饗讀者。)

問:我最近離開雜貨店的時候發現一輛手推車靠在我的車上。顯然滑了一段距離,因為我的車上有一個深坑。雜貨店對我的損失有責任嗎?

答:可能沒有。僅僅是因為雜貨店擁有手推車和停車場並不表示它有責任。要雜貨店負責,必須證明雜貨店沒有管好手推車。如果只是一件意外,或是另一個顧客的錯,商店可能不負責任。

在多數情況下,雜貨店有放手推車的地點,或有員工到停車場去取回用過的手推車。假定商店是這樣做的,它就不會因為一個顧客沒有花時間把手推車放回去而負責。例如一個粗心的顧客把手推車留在停車場,一陣強風把它吹到你的車上,商店就沒有責任。事實上,留下手推車的人可能要負責,因為他的粗心,把手推車留在會滑到你的汽車的地方。

另一方面,我認為商店有責任按時巡邏停車場,取回分散的手推車,或提供一個顧客放車的地方。如果商店沒有這樣做,因而使手推車從停放的地點滑過來撞到你的車,商店可能要負責。

總而言之,商店並不保證顧客及他們的財物的安全。要他們負責,你必須證明他們犯錯。

問:我的母親最近逝世了。我們有一架她替我們買的電視機。商店說我們必須付清款項。我們必須付嗎?

答:當一個人死了,他/她的產業有責任清償債務。也就是說,商店應該從你母親的產業中討還欠款。如果沒有錢付賬,她的親戚或繼承人不需為產業上的債務負責。然而在你的案件中,可能有兩點你必須付錢。第一,如果你和你的母親共同簽字,你要負責。她的死亡並不表示你的責任就此消失。第二,如果你的母親給予商店一個電視機的「擔保利益」,保證會還清欠款,那麼如果不付清款項,商店有權利把電視機拿回去。這並不表示你有責任付錢,但是如果你不付,他們可以拿走你的電視機。

我建議你和商店談一下,問他們為什麼相信你要為你母親的債務負責。然後回顧文件,看看商店的做法是否正確。

問:我們的媳婦能夠聲明擁有我們的兒子最近繼承的土地的一部分嗎?

答:如果土地只有你的兒子繼承,那麼就是他的個人產業,他的妻子沒有權利得到它。

問:我要怎樣刪除信用保證書(credit report)上的負面資料呢?

答:如果資料不正確或不完整,你可以堅持除非有確實證據,信用保證公司要重新調查和把它刪除。另一方面,如果資料正確,你無法因為資料負面就刪掉它。

信用保證公司是做報告資料的生意 ,法律只是要求他們報告的資料正確和完整,並不要他們只報正面的資料。多數負面資料會連續報告七年,七年之後就不報了。

問:我最近看到一個關於房子的廣告,價格是$124,900。看到房子就知道價格明顯錯誤。我同時在房產經紀的網站上找到它,發現房子的價格實在是$424,900。我一直認為不管是不是印刷錯誤,都是虛假的廣告,應該更正。我能夠強迫他們更正這個廣告嗎?

答:我不這樣認為。一般來說,你不能明知故犯的利用別人的錯誤。你說你知道廣告不正確,不能強迫對方接受它的條件。另一方面,如果是個小錯誤,而你採用了它,你也許可以用德州欺騙貿易行為法案控告它,該法案禁止任何錯誤的報導。@(http://www.dajiyuan.com)

5/2/2008 9:38:00 P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8/5/2/n21034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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