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調顯示中國公眾最希望政府公佈官員財產

【大紀元5月14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希望報導)中國5月1號開始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這是中國大陸第一部保障公民知情權。此外,有民意調查顯示,中國公眾最希望政府公佈的信息是公佈官員的財產情況。

北京出版的《中國青年報》星期一發表的一篇文章指出,根據《條例》規定,除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外的政府信息,原則上都應向社會公 開。各級行政機關必須按法定範圍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根據自身特殊需要申請獲取政府信息。

如果政府部門不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的義務,可以通過舉報、行政覆議、行政訴訟等途徑予以監督和追究。

公眾對該《條例》的公佈有什麼看法呢?中國青年報社調中心和新浪網最近進行的聯合調查結果顯示,在接受調查的3,837人中,有98.4%的人認同「獲取政府信息是公眾應有的權利」,僅有不到2%的人對此表示反對或「不知道」。

在回答有關公眾最希望政府公開的信息是什麼的問題時,有77.5%的人選擇了「官員財產情況」,71.3%的人選擇「政府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60.3%選擇「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等事項」。

旅美中國社會學者劉曉竹表示,中國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公佈是一個進步,但還要看中國政府是如何實施的---

劉曉竹:「我覺得這是向正確的方向走了一小步,當然這個路還很長。中國現在最需要的是公佈官員的財產。胡錦濤先生應該帶一個頭和政治局的常委把自己家族的財產向公眾公開。這個事情實際上並不難做。從上面做起來應該會得到老百姓的支持,對中國的腐敗問題是一個解決的途徑之一。

搞這樣一個條例從下往上搞我覺得不如從上往下搞更順暢,特別是腐敗問題是從上面來的。上面是腐敗的總根源,下面是腐敗的執行者。信息公開是好事情,但是希望從最上層做起。」

報導說,中國國家行政學院汪玉凱教授表示,這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尚存在三個方面的「先天性缺陷」:一是在法律層級上是條例(行政法規)而不是法律;二是規範的信息公開主體,不包括立法、司法機關;三是沒有明確規定政府信息「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

另一位旅美中國學者方覺先生就此表示---

方覺:「這個信息公開條例是就一些非政治性信息的公開,政治性信息的公開比如最近的西藏事件就不見得公開,就不包含在信息公開的條例裡。比如是高級官員的財產申報和公佈問題也是不包含在信息公開的條例裡的。所以,不能只看中國官方所說的信息公開,要看它允許公開那些信息,同時不允許公開那些信息? 中國的信息公開條例並不是你一個完整的信息公開條例也不是一個充分透明的信息公開條例。」

《北京青年報》的報導援引武漢大學一位大學生的話說,信息公開和「透明政府」的建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打擊當前的腐敗現象。但很多時候都是暗箱操作,並不公開,可能產生腐敗問題。

報導還援引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政府管理與政治發展研究所副所長燕繼榮的話說,雖然中國憲法中有關於知情權的規定,但只是綱領性的,《政府信息公佈條例》是對民眾知情權的落實,因為「對於政府而言,信息公開既是責任,也是義務。」(http://www.dajiyuan.com)

美東時間: 2008-05-13 21:23:00 PM  【萬年曆】
本文網址﹕http://www.epochtimes.com/b5/8/5/14/n21167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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