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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新制23日上路 籲新人先登記再辦喜宴

【大紀元5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台北縣十一日電)台北縣政府民政局指出,二十三日起將實施「登記制」新婚姻制度,新人須到戶政機關辦理登記,婚姻才具有法律效力。為因應新制,北縣戶政事務所在周休假日也接受預約登記,籲新人最好「先登記,再請客」,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北縣民政局長楊義德表示,根據新修正公布的民法規定,台灣實施七十多年的儀式婚禮將於二十三日改為「登記制」,必須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婚姻才算生效。為因應新制,縣民可以用電話、網路、書面或是委託預約的方式預約辦理結婚登記。

楊義德指出,結婚雙方當事人帶著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結婚書約(包括證人兩人簽名),以及新式身分證規格照片各一張,親自到其中一方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結婚。除了平日受理民眾登記外,北縣各戶政事務所也受理民眾周六、日上午預約登記。

楊義德說,目前周六,除了板橋市、三重市、中和市、永和市、新莊市、新店市、土城市、蘆洲市、汐止市、樹林市、淡水鎮等十一個都會區戶政事務所在上午實施周六加值服務,受理一般案件外,其餘戶政事務所周六、日僅受理結婚登記。

楊義德強調,結婚改採登記制後,民間習俗仍維持透過婚宴來昭告親友,如果新人先宴請賓客,未前往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若其中一人因故不能完成登記時,這段婚姻就不發生效力,對於當事人恐生不利的結果,因此,新人要結婚時最好「先登記,再請客」,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5/11/2008 10:55:06 A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8/5/11/n21130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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