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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國安密帳 劉冠軍夫婦判賠六千萬元

【大紀元4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舜薇台北九日電)前國家安全局出納組長劉冠軍和妻子孟雯華涉嫌侵占國安密帳基金新台幣一億九千多萬元,遭國安局訴請賠償六千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劉冠軍夫婦應連帶賠償六千萬元,並支付自2002年十二月至清償日當天的利息。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劉冠軍任職於國安局時,擔任總務室上校出納組長,掌有奉天專案、當陽專案共三十億元基金。基金平時定存於銀行,以所生孳息支付具高度政治性和敏感性的國家安全事務,相關細節只有總統、國安局長、國安局會計處官員等少數人知情。

不料,劉冠軍利用職務之便,短報基金定存利息收入、私存定存利息,不法侵害國安局財物達一億九千兩百二十萬零七元。國安局主張,劉冠軍將其中三千八百餘萬元於1998年間,以妻子名義在北市秀明路一段買別墅,其餘則用在購買美金旅行支票、股票和個人花用上。

國安局認為遭受損失,先就其中的六千萬元訴請賠償。而法院審理期間,劉冠軍夫婦已逃亡海外,均未到案。

判決表示,法院審酌相關卷證後,認為國安局主張屬實,因此判決劉冠軍夫婦應連帶賠償六千萬元。劉冠軍因涉及國安秘帳弊案,涉嫌貪瀆,自2000年逃亡至今,是十大通緝要犯之一,孟雯華則因協助劉冠軍侵吞公款和洗錢,潛逃海外,目前同被通緝中。

4/9/2008 8:29:23 P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8/4/9/n20761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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