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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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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溫智平/綜合報導 律師發稿否認轉列被告 「淫照風暴」的關鍵人物陳冠希昨天第3度透過律師發表新聞稿指稱,警方要求陳冠希提供的協助已於本月26日結束,於可見的將來毋需陳冠希提供進一步的協助;其次,於警方詳盡調查後,已確認陳冠希於本事件中乃屬「證人」身份。 律師發表的新聞稿說明兩點,第一是再次駁斥外傳陳冠希可能由「證人轉列被告」的說法;其次是,陳冠希返港任務已完成,只要警方允許隨時可以離境。昨天稍晚,隨即傳出陳冠希已離港的消息。 不過,陳冠希卻可能面臨更棘手的賠償問題,據北京新浪網報導,捲入淫照風暴的若干女星,準備向陳冠希發出律師函,為自己蒙受的損失向陳冠希索賠。其中包括阿嬌所屬的經理人公司英皇及張柏芝等人,據說受傷最慘重的張柏芝已正式向陳冠希發出律師信,英皇公司也準備好隨時索償。 紅館籌賠償金 扣陳月薪12萬 據悉,他的經紀公司「紅館」有感於陳冠希未來可能會被廣告客戶或受害女星索賠,首當其衝可能找上公司負責,已決定將他未來的收入全部扣住。陳冠希2007年出任CMD公司的行政總裁,每月有3萬港幣〈約12萬台幣〉薪水。 2/29/2008 10:10:47 A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8/2/29/n20270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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