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字版 | 訂閱 | 簡體 | 繁體 |
|
2009.12.6 |
![]() |
|
||||||||||||||||||||||||||||||||||||||||||||||||||||||||||||||||||||||||||||||
| 新聞主頁 | 北美新聞 | 台灣新聞 | 港澳新聞 | 大陸新聞 | 國際新聞 | 科技新聞 | 財經消息 | 台灣地方新聞 | 社會新聞 |
| 首頁 > 新聞 > 台灣地方新聞 爆竹煙火需認可 施放安全才有保障 【大紀元2月18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元宵節將屆,為了確保公共安全,消防單位呼籲各承辦活動單位、廟宇、民俗團體在購買爆竹煙火時,應認明有附加內政部消防署認可標示或標示有製造廠商名稱、地址、成分及安全使用注意事項者,千萬不要勿委託地下爆竹煙火工廠製造和購買來源不明以及無標示的爆竹煙火產品,以避免燃放時發生危險。 2/18/2008 5:16:53 P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8/2/18/n2014822.htm
相關專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