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祭大獎爭消費券商機 消費5000抽汽車

【大紀元12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靜茹苗栗縣8日電)消費券政策定案,苗栗縣長劉政鴻為了吸引全國民眾在苗栗縣消費,由縣府編列新台幣1000萬元預算購買大獎,只要民眾在苗栗消費5000元,就有機會把汽車開回家。

劉政鴻今天下午與苗栗縣旅遊業者開會,共同研商如何帶動地方觀光發展時,宣佈持消費券在苗栗消費可以抽汽車的利多消息。

他說,為刺激全國民眾持消費券在苗栗消費,縣政府拿出1000萬元購買10部汽車,100台液晶電視、冰箱、腳踏車等當摸彩品,民眾只要在苗栗消費3600元消費券加1400元共5000元,就可以有一張摸彩券,有機會得大獎。

劉政鴻表示,根據縣府統計,如果56萬縣民都將消費券用在苗栗,就有28億元營收,苗栗縣政府就有7000萬元稅收,怎麼算都划算。

旅遊業者表示,有了縣府的利多,旅遊業會盡力將遊客帶到苗栗縣,因為消費5000元就有機會帶回50萬元的汽車,的確有很大的吸引力。

美東時間: 2008-12-08 06:45:18 AM  【萬年曆】
本文網址﹕http://www.epochtimes.com/b5/8/12/8/n23559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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