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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8日訊】目錄
加拿大獨立調查確證中共活摘器官
證據和反證—-加拿大獨立調查報告摘譯

加拿大獨立調查確證中共活摘器官

  由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資深國會議員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和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組成的獨立調查團, 2006年7月6日在加拿大渥太華向媒體公開了長達68頁的「中國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指控的報告」。

  兩位調查員經過兩個月的調查、取證,根據18類證據的證明和反證(Proof and disproof)得出結論,對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是真實的。麥塔斯說,「我們相信,大規模的、違背意願的、對法輪功修煉者的器官掠取一直存在,而且現在仍然在繼續著。」

  報告中詳細的列出了他們調查的方法,證據,結論,建議和相關參考資料。

  大衛.喬高是加拿大政界重量級人士。2006年元月以前,他作為加拿大國會議員已長達26年,其間他擔任了許多不同的職務,包括2002和2003年的亞太司司長。在進入國會之前,喬高從事法律工作,是一名檢控官。

  大衛‧麥塔斯是著名的國際人權律師,2004、2005年獲加拿大B’nai Brith 總統獎。

*41,500個器官來源無法解釋

  報告指出,根據公開報導,在2000至2005年六年間,中國大陸境內大約進行過6萬次器官移植手術,而迫害前5年間的數據為1萬8千5百次。

  根據國際特赦的記錄,中國在2000—2005年平均每年處死死刑犯的人數為1616名,其遠遠低於同期器官移植手術的數字。而自願捐獻者在中國的比例很低,以腎臟移植為例,來自家庭自願捐獻者不到總數的 0.6%。

  這意味著,在迫害的六年中,有4萬1千5百個器官移植手術的器官來源無法解釋。
  報告還指出,中國等候器官移植的時間比其他國家短很多,因器官容易腐化、而且並非所有捐贈者的器官都適合接受者,要互相配合才行,而中國國內醫院的網站宣傳中說可以在短暫時間內找到適合的器官提供使用,證明中國境內有一大群人提供活體器官,而這些人可能就是被關押的囚犯、法輪功學員等。

  調查人員調查了在加拿大、澳洲、法國與美國的證人,接觸方式包括面對面的訪問、電郵等。

  在眾多的證據當中,最主要的一項是由華語進行的電話錄音,這段錄音的參與者包括中國全國各地的醫生、醫院的工作人員和收容所等。報告中用中國地圖詳細標注了調查對像在中國各地的分佈。一些醫院的醫生明確答復,活體器官來源於法輪功學員。

  獨立報告也列出了諸多證人的證詞,其中包括參與過兩千餘次移植法輪功學員角膜手術的外科醫生前妻的證詞,這位外科醫生明確告訴他的妻子說,這些眼角膜「捐獻者們」沒有一人存活,因為其他的外科醫生從他們的身體上摘取其他重要的器官,而後他們的身體全部被焚燬。

   獨立報告說﹕「我們所考慮過的證據的每一部分本身都是可以查證的,而且大多數的案例都是無可辯駁的。這些案例綜合在一起,就描繪出一個犯罪畫面。正是這些證據的組合使我們對指控的真實性深信不疑。」

  報告結論指出,中國政府的執行機構,尤其是醫院、拘留所和「人民」法院,自從1999年以來,已把大量但具體數字不詳的法輪功學員處死;他們的器官,包括心臟、腎臟、肝臟和眼角膜,幾乎都同時被強行摘取,然後被高價出售,有時被賣給外國人,這些外國人在他們自己的國家裏通常需要等候很久才能得到自願的器官捐贈。

  調查員大衛.麥塔斯將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的行為稱為「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

  加拿大獨立調查團建議那些具備更好的調查能力的政府、 非政府和政府間的人權組織應該嚴重關注這些指控,並對這些指控的真實性做出自己的判斷。(文/岳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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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和反證—-加拿大獨立調查報告摘譯

(註:加拿大獨立調查報告包括12個部分,下文摘譯自第6部分﹕證據和反證。)
  
我們考慮了所有能獲得的所有支持或反對的證據。

*不可辨認的和失蹤的法輪功學員
  
被拘捕的法輪功學員被認為是非常不幸的鎮壓目標。從全國各地來到天安門廣場上訪或和平抗議的學員被抓捕。有些法輪功學員怕連累家人,因此,即使他們被拘捕,他們也不說出自己的身份,結果是當局查不到大量的學員住址、工作單位。

  那么這些法輪功學員是不是器官的供源體呢? 很明顯,這群人的消失,就如同水蒸氣,蒸發了就沒了,就永遠的消失了。事實上,失蹤的法輪功學員已經不可計數。中共當局當為這些失蹤的人負法律責任,因為這違法了人權法案。

*人體器官供體

  大部分器官供體沒有身份。我們知道一些器官來自死刑犯人,極少供體來自志願捐獻者。但是這些供體來源,遠遠大於死刑犯和志願捐獻者。 槍斃的死刑犯人數是不公佈於眾的。

  在中國,98%的器官不來自捐獻者。例如:在1971—2001年之間,中國一共作了 40393例腎臟器官移植手術,其中只有227個供體來自家庭自願捐獻者。只佔總數的 0.6%。根據國際特赦的記錄,中國在2000—2005年平均每年處死死刑犯的人數為1616名。現在的事實是,中國無法解釋自其迫害法輪功之後的器官移植數量的劇增。

  據公開報告,我們知道1994—1999年中國共實施了18500例器官移植手術。但中國醫學器官移植協會副主席,石秉義(音譯)教授說,中國在2005年以前進行了90,000個器官移植,在2000—2005年不到6年的時間裏,也就是自中國政府迫害法輪功以來,就實施了60,000例器官移植手術。那麼,多出這麼多的器官來自哪裏?

*血型檢驗

  我們知道,法輪功學員一被送入勞教所,就要進行血型檢驗。這是為什麼?給學員驗血時,並不告訴他們在驗血。在中國從沒有人關心過法輪功學員的健康問題。

  驗血是器官移植的第一個步驟。捐獻者必須要有與病人相匹配的血型,以免產生器官排斥。

*法輪功學員的屍體和失蹤的器官

  許多在拘留所去世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發現他們去世的親人屍體都被切開,其中的器官已經被割取。至今,中國政府沒有做出解釋,為什麼屍體被破膛,屍體內的部件丟失了。

*供認

  我們接觸到了一個證人,她的外科手術醫生的丈夫告訴她,在2003年10月前的兩年時間裏,他親自在手術台上給約2000名法輪功犯人作了角膜移植手術。這位外科手術醫生說,這些角膜供體的捐獻者沒有一個能逃脫死亡,因為他們身上的其他器官也一併被其他手術醫生割取。之後,這些屍體就被扔進焚燒爐燒掉了。這位女證人不是法輪功學員。

*醫院和拘留中心在電話中的供認

  黑龍江省密山(音)拘留中心的一位官員在2006年6月8日承認,該拘留中心至少有5-6名年齡在40歲以下的男性法輪功學員可以做為器官供體。 這位李先生還講出了選擇法輪功學院作醫院器官供體的程序:  
  1, 拘留中心選擇供體,而非醫院。
  2, 挑選供體是拘留中心的主治醫師的主要任務。
  3, 對被選中作為供體的犯人進行抽血,不過這些犯人不知道驗血的目的。
  4,拘留中心有很多從不情願的「捐贈人」的血樣。
  上海中山醫院:今年3月中,該醫院的一位醫生曾表示所有的器官都來自法輪功學員。
  山東千佛山醫院:今年3月,該醫院的一名醫生說,當時他們有法輪功的器官,並表示到4月會有更多。
  作者在附錄中列出了很多電話記錄。這裡僅舉了幾個例子  天津,東方器官移植中心(2006年3月15日)
  採訪人: 是宋醫生嗎?
  宋 :是的,請講。
  採訪人:她的醫生告訴她腎臟是非常好的,因為供體是修煉法輪功的。
  宋: 當然了,我們有很多那種依然呼吸,還有心跳的。。到目前,今年來說,我們有超過10個腎臟,超過10個這樣的腎臟。
  採訪人: 超過10個這種腎臟? 你的意思是活體嗎?
  宋:是的,是這樣的。

*等候時間

  中國的醫院網站上標榜,器官移植的等候時間短。死亡時間太長的捐贈者的器官是不能用於移植的。如果我們看看這些醫院的自我標榜,他們告訴了我們有一群活人幾乎可以隨時作為器官的供體。

  中國的器官移植等候時間看起來遠遠小於其他地區。中國國際器官移植中心的網站上稱:「找到腎臟捐贈者大約要1個星期的時間,最長的時間為1個月。」「如果捐贈人的器官有問題,病人將還有機會在一個星期內得到另一個捐獻的器官併進行手術。」

  東方器官移植中心的網站在4月初稱,「找到合適肝臟的平均時間為2個星期。」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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