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2年03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君成加拿大溫哥華編譯報導)近日,卑詩省一名業主因不滿業主委員會的財政開支而拒繳物業管理費,從而引發民事仲裁。卑詩省民事審裁處判業主敗訴,令其繳清所有欠款。
這位名為羅納德•傑•布萊克爾(Ronald Jay Blackall)的業主拖欠了業主委員會6,848元,其中主要是物業管理費。業主委員會入稟卑詩民事審裁處,要求業主結清欠款並在今後及時付款。
3月25日(週五),卑詩民事審裁處裁定,業主不同意業主委員會的花錢方式不能成爲業主拒絕繳納物業管理費的理由。仲裁員麥克•卡莫迪(Micah Carmody)依據《分契物業法案》(Strata Property Act),認定物業管理費是强制性的,不能豁免。
布萊克爾則說,他盡可能付款。但表示在疫情期間人們一直在艱難地支付各種帳單,業主委員會指望全額支付物業管理費是不合理的。
卡莫迪說:「布萊克爾先生需要支付物業管理費,不能以任何理由少繳。」
除了要求布萊克爾繳清欠款外,民事審裁處還命令他向業主委員會遞交銀行自動轉帳授權書,或12個月物業管理費的遠期支票。
卑詩省政府規定,如果業主對業主委員會不滿,可以有其它途徑申訴。第一步是要求業主委員會召開聆訊;若對聆訊結果不滿,可以入稟卑詩民事審裁處,要求作出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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