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自由惡化 港新聞空間漸縮

【大紀元2011年01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潘在殊香港報道)國際記者聯會昨日在香港發佈《敢言:中國新聞自由2010》年報,羅列了八十多項中共官方去年下達的限制新聞工作者採訪報道的連串禁令以及新聞工作者採訪遭限制打壓的事件,顯示中國新聞自由惡化,香港的新聞自由的空間也在縮小。

國際記者聯會總幹事韋艾登在年報中表示,國際記者聯會揭露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宣傳機關去年的連串禁令後,令人憂慮的是中共領導層並未守信在取得2008年北京奧運前,曾向國際社會許下承諾,會給予傳媒更開放的空間。」

年報指出,在今年1月,中共官方已下達一系列新的禁令,這迅速的步伐顯示出新一年的新聞審查極可能繼續延續,再進一步限制人民了解自己所屬社區、全國甚至別國發生的事情。儘管中共當局於去年曾公開確認傳媒監察社會角色的正面訊息,但是新聞工作者在整年間仍持續地遇到限制、滋擾及恐懼。

其中包括:3月份下達禁令阻止傳媒採訪的山西近百名孩童疑因接種變質疫苗,而導致死亡或殘障事件。《中國經濟時報》總編輯包月陽因報道而被秋後算賬,被撤職調崗。8月份新疆阿克蘇汽車爆炸死傷案,勒令傳媒不能轉載官方傳媒《新華社》的報道。公安《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7月份因報道浙江一間市公司違反交易守則後,竟被浙江麗水市在網上列為「通緝犯」。趙連海因聚集毒奶粉受害家長在政府部門外抗議及在街上接受境外記者採訪,11月而被判刑兩年半。

與國際新聞標準相差甚遠

中國《保守國家秘密法》10月修訂後,把透過互聯網傳遞國家秘密資訊列作刑事罪行,違犯者可予以囚禁。中宣部於9月下達禁令,不許傳媒報道物業的空置率及灰色收入問題。

撰寫年報的國際記者聯會香港及中國代表胡麗雲表示,中國的新聞自由現狀越來越惡化,因為禁令涉及面很廣,不單阻礙資訊自由發放,同時間更助長中國境內自我審查的文化。

胡麗雲說:「涉及到外交,也涉及到社會民生的問題,也涉及公共衛生的東西,也涉及自然災害的事情,其實只要你想得到就會出現;當一些事件發生以後,例如上海大火的事件,它們永遠所做的一件事就是立即掩埋事件,立即想辦法希望媒體不去報道,或者減少報道,或者在它們的輿論指引之下去報道,這和國際社會的訴求,國際社會的標準,是完完全全兩碼子的事。」

胡麗雲續說:「去年我們所知的中宣部、省宣傳部下達的禁令有三百多條,所以如果以這個作為基本來衡量的時候,今次我們拿到的88項禁令,可想而知,真的是冰山一角,而我們更加相信,這些禁令,將會越來越多。」

她強調,過去全年間,當局的操控更延伸至侵犯私人空間;而中宣部1月4日向傳媒下達多項新指示,規限傳媒報道自然災難、群體性維權活動、刑事審訊、貪腐及拆遷個案,又不許傳媒用「公民社會」一詞,亦不許就新聞事件或人物進行網上選舉,更加令人擔憂。

港媒體成政府傳聲筒

胡麗雲同時也指出,雖然面對前所未有的打壓,但中國新聞界過去一年也出現令人振奮的消息,多名勇敢的記者無懼各種打壓和審查,進行示威抗議及聯署行動,或令當局有所收斂,或引起社會公憤;另外,23位著名前中共幹部10月亦作出公開聯署,呼籲中宣部終止新聞審查;她相信,這股力量會越來越強大。

胡麗雲表示,香港的新聞自由的空間在縮小,「香港政府在過去的一段日子多數是以較為軟性的方法來和媒體搞好關係,令他們撰文時可能有一個偏性,偏向政府的聲音,失去一個公平公正的新聞報道, 客觀報道引致坊間都有一個說法,香港媒體好像成為了香港政府的傳聲渠道,只是傳政府的聲音;而期間我們看到政府很擅長搞好關係,選擇性地選擇傳媒去發放新聞,而不是公平公正的對待香港所有新聞工作者,在過去日子大家可看見一些新聞只有某些媒體可率先報道,某些他們視為不友善的媒體被擱置,或到最後他們被追訪時才不情願地講,在這點上,香港政府其實在抵觸基本法第37條裏面講及到香港有新聞自由這個承諾,亦抵觸他自己所簽訂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胡麗雲促請港府當局作出改進,「香港警察部門在處理一些涉及公眾利益有關資訊,請名正言順將有關信息全部發放,盡快發放,同時立即修訂《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使新聞材料得到全面保障,同時我們呼籲香港政府立即立法保障資訊自由,同時要求它立法去訂立一個檔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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