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律師執業資格一直是官方用於控制律師行業的手段。在2010年度的資格審查中,官方將原本5月底截止的日期一直拖延到7月15日。一批維權律師,包括江天勇、溫海波、童朝平、楊慧文、李勁松、張立輝、唐吉田、劉巍等都沒有通過職業資格年審,從而在今後的維權中受到種種限制,其中唐吉田及劉巍是在今年4月底5月初的時候被吊銷執照。部分也是在經過各種刁難之後才給予通過,例如黎雄兵、李和平、李靜林律師等,是在期限前幾天甚至最後一天才獲通過。
常伯陽律師曾經代理丙肝患者維權案、昆明少女賣淫案等。今年5月,他寫出一份司法建議書,並附上百位律師的簽名,建議最高檢察院打擊全國各地假借精神病名義,非法拘禁民眾的行為,引起了當局的不滿。唐吉田律師表示:「嚴格來講司法局也沒有權在律師執業證上再蓋什麼章,只不過律師在現在這樣特殊的國情下沒有人敢於發聲,更不可能出現很多人抵制非法行為,那就使得非法行為從不正常變成了所謂的正常。」
過去兩年,中國維權律師遭遇種種打壓,由於官方透過律師年審致使大量律師無法正常執業,很多民眾的權利受到侵害時更加難以申訴。而一些律師也遭到搆陷和打擊報復,他們有的因為直接推動「北京律協直選」、「辦理政治敏感案件」、「辦理群體性公益案件」,一些律師遭受不白之冤;因此被停業、被毆打、被法官用手銬銬住等等,他們還要為自己遭遇的法治困境維權。
在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星期五發表聲明,譴責當局做法。關注組執行秘書潘嘉偉表示:「如果當局真正有興趣確定一些律師的權利的話,就不能理解還要出台一些限制律師的管理辦法,或許用年檢等方式的處理辦法,完全看不到當局以什麼態度去改善律師的權益。」
星期五,林洪楠律師接到通知,他起訴福州市司法局行政處罰案,將於7月22日在福州市台江區法院開庭。本台曾經報導,林洪楠律師在擔任福建三網民案吳華英辯護律師期間,福州市司法局以「洩密」為由,對他作出了停止執業一年的行政處罰。林洪楠律師不服處罰決定,在行政復議被維持後,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正式立案3個多月,才通知林洪楠律師開庭審理。北京維權律師劉曉原在博客文章中表示,對林洪楠律師停業一年的處罰,總讓人想起報復性執法。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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