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板靠牆遭罰款送監 星法院拒老人保釋

人氣 9
標籤:

【大紀元2010年11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心茹新加坡報導)在新加坡魚尾獅景點擺展板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真相長達11年的當地居民蔡永水,一年前曾遭非法拘捕綁架,今年5月被起訴。昨天(23日)被新加坡初級法庭判處4項破壞公物和1項違反公共秩序罪名成立,並罰款6000新元。辯方律師稱此案已經上訴高庭,要求保釋,等待高庭判決,但被法官拒絕。71歲的蔡永水稱維護信仰無罪,拒絕交付罰款,即被送往監獄坐監6週。

當事人上訴至高庭


蔡永水在新加坡魚尾獅風景點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長達10年,風雨無阻,每天都拿著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展板去那裏打坐。(攝影:明國/大紀元)


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新加坡法輪功學員一直堅持在魚尾獅橋下對遊客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風雨無阻。圖為觀看真相展板的遊客。(大紀元)

去年10月間,法輪功學員蔡永水先生在魚尾獅公園打坐,將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展板靠在牆壁,被中央警署以「破壞公物」罪進行起訴。此案審理共進行了兩天半。法庭上,雖然多名警方證人證實沒有公物被損壞,沒有人被騷擾,但法官仍於11月10日裁定蔡先生破壞公物罪名成立,但是刑罰宣判日期展延至11月23日。


新加坡法輪功學員蔡永水先生與代表律師謝律師。( 攝影:心茹/大紀元)

根據法律規定,上訴必須於判決日之後的14日之內遞交。雖然那時還沒有得到法庭關於刑罰的宣判,但是如果等到刑罰宣判的那一天,就來不及遞交上訴申請了。所以,蔡先生由謝智立律師代表,於11月19日向高等法庭遞交了關於判決有罪的上訴申請。雖然經過了一些波折,但是該上訴申請最終被受理,目前正在等待高等法庭的開庭日期。

法庭宣判刑罰 不允許保釋

11月23日下午2:45,在新加坡初級法庭第8庭,法官Roy Neighbour宣佈判決書,判蔡永水4項破壞公物和1項違反公共秩序法罪名成立,破壞公物罪每項罰款1000元,違反公共秩序罪罰款2000元,共計6000元。如果當事人拒絕交罰款,就要以坐牢代替,共需坐監6個星期。

辯方律師謝智立告訴法官,此案已經上訴到高庭,在等高庭通知開庭日期。法官便說當事人需要增加擔保金,從1萬元到1萬5千元。法官詢問雙方律師都無異議後,便宣佈退庭。

但是,當律師離開準備為蔡永水辦理擔保手續時,突然庭警將律師召回,說如果當事人不立即付清罰款,就必須立即坐監。辯方律師向法官要求保釋,等待高庭的判決。但被法官拒絕。

辯方律師告訴記者,他做律師11年,沒有見過這樣不允許被保釋的情況。另一本地律師也表示驚訝,因為她曾經有一個客戶,交通意外撞死人,被允許保釋,等待高庭判決。她說,那是人命案,比這個案子嚴重得多。

法官還告訴辯方律師,即便是交付了罰金,因為蔡永水向高庭提出上訴,所以仍必須交付1萬5千元的擔保金。一名本地律師聽說後,表示這一要求是不合理的。

當事人蔡永水先生當庭拒付罰金,他說他維護信仰沒有罪,將展板靠在牆上沒有破壞到任何公物,況且他已經堅持10年,天天在魚尾獅公園打坐,從未間斷。庭警旋即準備強行將他送往監獄。

新聞背景


2009年初,象徵新加坡國運的魚尾獅被雷電擊中,獅子頭部一大塊被打落到了地上,有民眾表示這無疑是上天在驚醒世人。(網絡圖片)

2010年5月,新加坡中央警署以「破壞公物」、「騷擾」等罪名起訴了在魚尾獅風景點煉功及街頭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共涉及七人,分為三組。經過6次的審前會議之後,初級法庭定出開庭日期。

蔡永水先生是新加坡法輪功學員,今年71歲。他在魚尾獅風景點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長達11年,風雨無阻,每天都拿著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展板去那裏打坐。

2009年10月,APEC會議在新加坡舉行期間,在魚尾獅的法輪功學員突然遭到警察拘捕。包括蔡先生在內的7名法輪功學員隨後被警方控上法庭。

蔡先生因為將展板靠在牆壁上,而被警方提出4項控狀稱他觸犯了「破壞公物」罪。另外一項稱他觸犯「公共秩序法」。

相關新聞
法輪功學員呼籲新加坡政府勿與中共為伍 制止迫害
黃詩荷:新加坡當局,請莫為虎作倀
星法輪功學員:所有指控都是「莫須有」
王華:站在那,您們就是希望!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